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函(雅中法函[2010]21号),我局拟将原四川协和鑫蜀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协和广场”项目部份土地使用权分别变更登记给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详见下表),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2013年4月25日
附表: 面积:平方米
姓名
|
房屋坐落
|
用途
|
面积
|
取得依据
|
李平东
|
河北正街2号“协和广场”1栋1层22号
|
商业
|
58.53
|
雨城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雨城执字第325-3号
|
刘松、姜林沣
|
河北正街号
|
商业
|
182.9
|
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6)雅执字第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