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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2-20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属相关国有企业,委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资系统除“四害”工作,特制定2012年除“四害”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的除“四害”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的创建,认真贯彻《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除“四害”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我委及时调整了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更好的贯彻落实除“四害”工作。
  三、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1.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对机关办公区进行集中大清洁并做好日常清洁工作。
    2. 结合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开展“五乱”治理,加强对责任区内“四害”孳生地的清除,消除卫生死角,将被动消杀转向主动防治,从根本上减少“四害”孳生繁殖环节。
    3.指导市属相关国有企业按照市爱卫办统一安排部署,分别在4月和9月上旬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各企业要配合社区统一安排,开展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组织卫生大扫除,清除“四害”孳生地,消除卫生死角。
  四、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消灭四害是城市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需要,是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做到全市国资系统发放,人人参与。
    2、加强对日常环境治理,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干净。
    3、加强对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除“四害”的指导,指导市属相关国有企业做好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4、接受卫生部门除“四害”工作指导,做好“四害”监测工作,定期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做好活动总结的报送,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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