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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2-20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雅安市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市属各监管企业:

现将《雅安市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九三十日       

 

 

 

 

 

 

雅安市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

五年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时期。对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责水平,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雅安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雅委发〔2012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企、加强企业管理以及企业改革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市属各监管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国资委系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市属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推动市属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的体系,不断增强监管企业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把学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根本和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力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紧密结合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扎扎实实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引导企业认真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密切关联的合同法、环保法、劳动法、担保法、招标投标法、证券法等法律,全面提高市属各监管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在市属各监管企业基本建立起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出资人和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在市属各监管企业基本建立起以防范法律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出资人法律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市属各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管理与备案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普法对象是全市国资系统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职工。其中重点是市国资委干部职工、市属各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二)要求。

1.做好国资委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要以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目标,以建立高素质国资监管队伍为重点,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用法。

2.做好市属各监管企业负责人的普法工作。要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重点,完善企业负责人的法律学习和培训机制,采取专家讲学、理论研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普法形式,抓好企业负责人的普法工作。

3.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企业法律顾问具有较好的法律功底,是企业普法工作的骨干。要鼓励他们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创造条件依靠法律顾问搞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工作。

    4.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工作。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与用法结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

按市政府要求“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一是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二是督促各市属各监管企业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研究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六五”普法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4年。各市属各监管企业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分别对企业法律顾问、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由市国资委对各市属各监管企业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验收标准,组织“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市国资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出资企业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验收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的普法经验;培训出资企业的普法骨干。

  长:高术芹    市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李阳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员: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梅伯鹏    市国资委国有资产配置科科长

              市国资委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小宇    市国资委国有资产配置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有资源配置科,由梅伯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各市属各监管企业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企业的“六五”普法工作。企业法律顾问机构是本单位普法工作机构的重要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普法规划的实施。宣传、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配合法律顾问机构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普法机制。

(二)保障措施。

1.市国资委和各市属各监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学习制度。一是企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包括党委法制讲座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习学法时间不能少于30小时。

2.在普法工作中要抓好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在企业普法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整个企业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3.各市属各监管企业要抓好普法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根据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须运用相关法规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4.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除了开展传统的培训、讲课、自学、知识竞赛等普法形式外,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开展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在本企业网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适时发布各种普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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