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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2-09-07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等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2〕25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12〕2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年11月17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通过考试取得我厅统一印制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的考生,从2013年11月30日起,报考会计从业资格不再免考会计电算化科目。如果财政部对此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分两阶段进行。考生通过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后,点击栏目“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网址:http://221.237.164.66:8080/cms

报名流程为考试填写申请表→打印受理单→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报名点审核→现场缴费→领回回执单→打印准考证

(一)我考区此次试点报名名额为200名,名额报满为止。试点流程时间安排:

2012年9月10- 14日:试点考区考生网上报名;

2012年9月11- 15日:考生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资料到所选报名点财政部门会计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缴费;

(二)试点期间未报上名的考生,仍可补报,报名时间安排在2012年9月下旬-10月上旬(具体时间在四川财政会计网上另行通知)。考生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资料到所选报名点财政部门会计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缴费,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结束后次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会以公告形式提前通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特别要仔细审验本人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

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各县(区)要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特别是准考证信息的保存,以备考生查询。

三、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川价函〔2006〕124号)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教材据实收取。考生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只能向报名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成绩公布后10天内,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命题及题型、题量

此次考试命题、题型及题量与2011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题型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题型及分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单选20分
多选30分
判断15分
简答15分
案例分析20分
会计基础
单选15分
多选20分
判断10分
简答10分
业务综合题45分
会计电算化
单选30分
多选30分
判断10分
简答20分
简述题10分

六、公布相关咨询电话

雅安考区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835-2625944、2623966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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