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函(雅中法函[2010]21号),我局拟将原四川协和鑫蜀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协和广场”项目部份土地使用权分别变更登记给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详见下表),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 面积:平方米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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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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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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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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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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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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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街1号1栋2层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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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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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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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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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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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街1号1栋2层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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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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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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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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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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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街1号1栋2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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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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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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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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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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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街2号1栋2层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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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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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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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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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陈龙、张伟、蔡雨婷、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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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街1号“协和广场”3栋1层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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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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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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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05)雅执字第8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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