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来源:芦山县委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2-04-13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传染病,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县是全国、全省血吸虫病重流行县。几十年来,在国家、省、市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通过省级考核,2008年通过国家验收达到传播控制标准,血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必须看到传播控制主要是靠查灭螺、查治病等治标措施实现的,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尚未根本改变,部分地区疫情控制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传播控制达标后,一些部门、乡镇、村暴露出畏难厌战和麻痹松懈思想,组织领导有所削弱,保障水平有所下降,防控措施落实不严,防治工作出现滑坡,钉螺面积有所回升,血吸虫病疫情有所波


动,影响和制约了全县血防传播阻断达标工作的开展。针对县、乡、村换届后部分干部尚不熟悉血防工作的新情况,针对国家规划我县于2015年必须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新要求,针对目前血防工作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血防成果,推进综合治理,达到传播阻断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血防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县上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民生实事来落实。同时,将血防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近几年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纳入行政问责的重点事项。一是调整充实县血防领导小组,成立县血防达标办和技术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档案资料组、工作督查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按每年中央、省下达项目资金的10%将血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三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联系村,专业人员包村指导工作机制。四是疫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血防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血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血防经费,确保机构不撤、投入不减、队伍不散,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推进本乡镇血防工作的责任。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做法,建立健全本乡镇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血防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本乡镇血防工作的落实。五是县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血防“春查秋会”、疫区血防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齐心协力做好血防各项工作。继续实行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血吸虫病重大疫情责任追究制,确保血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实施
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四川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102015)》,到2015年我县必须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在近几年内,各乡镇、村、县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血吸虫病疫情,消除本地感染,压缩钉螺面积,不断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同时,按照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要求,抓紧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规划,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一规划和实施,确保全县防治目标的实现。
三、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
血防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统筹发展等相结合,全面实施综合治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有螺地带禁牧、以机代牛、家畜圈养、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建设等传染源控制措施,努力切断传播途径。二是加强水系治理、血防林建设、农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实施以“水改旱”、小流域治理、山区微型水利和农田节水灌溉、沟渠硬化、抑螺防病林、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土地整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改造灭螺措施,彻底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压缩钉螺面积。三是积极组织实施高危易感地带的药物灭螺工作,控制钉螺面积的回升,降低血吸虫病感染危险性。加强螺情、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查病治病工作,落实国家对血吸虫病病人检查、治疗和救助费用减免政策,防止病情加重和疫情扩大。同时,加大动物血吸虫病查治力度,减轻血吸虫病危害。五是采取电视专栏、举办培训班、组织宣传队、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广泛宣传和普及血防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疫区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防病于未然。六是县血防领导小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项目、资金等资源,加强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的安排部署、审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抓住重点地区,针对突出问题,实施好整乡整村推进。七是严格落实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展。八是建立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部门与乡镇村互动工作机制,深化区域、上下级的沟通与协调,加强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防治整体效果。
四、进一步完善防治机制,提高防控能力
建立和完善血防长效机制。一是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到防控在基层、医治在基层。二是加强对血防专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血防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加强血防监测和科研工作,逐步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疫区所涉乡镇务必指导每个村建立专业灭螺队,配备必要的灭螺设备,保证药物灭螺效果;县疾控中心在认真指导各乡镇、村开展查灭螺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查治病工作,保证查治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防治效果
县血防达标办、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血防人员加强对疫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督促工作措施落实。必要时,要向重点疫区派驻县血防工作指导组,帮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县血防领导小组每年与血防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项血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能,未按要求落实血防措施,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进;对违反《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未依法实施有螺地带禁牧的或造成疫情回升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追究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把血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克服一切困难,集中一切资源,凝聚一切力量。倍加务实干事,倍加拼搏进取,为确保2015年实现传播阻断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山水芦山文化芦山”作出新的贡献。
 
 
 
 
一二年四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