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姜玉珍土地登记权属审核结果的通告
来源: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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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名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名山民初字第3号),我局拟将位于中大街104号5层14号住宅用房(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姜玉珍,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