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雨城执字第29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雨城执字第297号),我局拟将原王杰位于雨城区沿江西路88号“花都丽景”2栋1层1-3号商业用房(245.8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彭银萍,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