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雨城执字第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4] 雨城协执字第1-5号)生效法律文书,我局拟将原涂福友位于雨城区龙观西路18号6楼16号住宅用房(房屋建筑面积128.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王继昌,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