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0]雨城民初字第1166号),我局拟将人民路141号3层12号住宅用房(房屋建筑面积95.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罗金国,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