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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受理雅安灯塔房地产有限公司“灯塔雅舍”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分户登记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07-13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灯塔房地产有限公司、灯塔雅舍各业主:
  雅安灯塔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申请办理原《土地使用权证》(雅市国用[2007]字第13535号)的变更登记,且该公司已按规定申请完善了“灯塔雅舍”项目分户登记手续,我局可受理灯塔公司与该项目业主的土地分户登记,请你们从即日起持相关登记材料(附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址:人民路31号四楼,联系电话:2229805)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商品房土地登记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2、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1份);3、房产证(复印件1份);4、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5、完税证明(原件1份);6、宗地图(委托测量单位实地测量);7、土地登记申请书(可在政务窗口直接领取并加盖房产公司印章,如委托办理则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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