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雅民初字第444号)、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0]雅民终字第100号),我局拟将位于中大街5号商业用房(111.87平方米)、文化路65号商业用房(133.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雅安供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