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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4-23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2009-2012年)
    农村市场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9〕53号)、《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规划期为2009-2012年。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围绕“三个加快”和“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发展战略,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为宗旨,以深化流通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双向流通功能和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城乡互动、活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规划,注重统筹发展。提高对农村市场体系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创新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方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布局,统筹规划流通平台,打造跨区域大交易、大集散、大物流和大服务的市场高地。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引导发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对重点发展领域、重要市场主体、重大建设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三)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注重创新发展。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丰富商品市场形态,推行新型流通方式,以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延伸优势产业链,拓宽优势渠道,打造优势品牌。不断创新流通服务方式,提升流通服务功能,加速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注重持续发展。整合农村市场资源,增强各种经济成分市场主体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能力,提高农村流通主体的组织化水平,为农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农村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建成,农产品、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等流通网络趋于完善;全市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力争达到85亿元,消费品经营连锁率达到20%,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60%,农副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重点培育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商品批发市场6个,年销售上亿元的流通企业5家。
    四、总体布局
    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市场体系,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布局与新农村不同类型村落相适应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流通网络。
    (一)依托汉源县、石棉县的蔬菜、水果等产业基地,雨城区、名山县的水禽、茶叶等种养基地,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的山区药材、山珍等特色资源,建设(改造)一批具有特色和品牌效应的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下乡”等,在全市乡村建立、完善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产品进城的互动流通网络体系。
    (三)依托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体系建设,在全市乡村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四)依托社会服务功能,发展农村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服务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
    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以产销对接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1、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布局跨区域大宗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我市处于成都、攀西、川西北三个经济区交汇处的区位优势,在雨城、名山、汉源等县(区)发展果蔬、茶叶等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农产品冷链加工物流配送中心。
    2、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在雨城、汉源等县(区)加快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在石棉、荥经、天全等县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名山县加快茶叶区域性交易中心建设。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仓储、加工和运输设施条件,完备市场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绿色环保、安全监控功能。发展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逐步推行电子结算,提高流通效率,增强融入成都、链接攀西、辐射康藏的能力。
    3、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技术,重点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鼓励流通企业物流外包,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
    4、推行农超对接流通方式。组织引导我市4—5户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流通设施。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流通服务,发展农村流通经纪组织,拓宽对接渠道,带动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降低农产品“卖难”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树立农产品的品牌,构建和谐共赢的产销关系。
    5、加快生猪屠宰行业升级。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按照分级标准完成3户定点屠宰厂(场)的技术改造升级,提高检疫检测、质量控制和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进屠宰加工行业重组,提高屠宰加工的产业化水平,拓展生猪养殖和肉品零售的产业链。倡导科学消费理念,推广冷鲜肉消费,健全冷链流通体系。
    (二)发展以连锁配送为基础的生活消费品服务体系。
    1、构建消费品流通网络。适应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的要求,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和“建材下乡”,整合粮食、供销、邮政、医药、烟草、移动通讯等部门和行业市场网络资源,构建快捷、便利、安全的消费品流通网络,实现农家店在全市乡村的基本覆盖。
    2、建设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完善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为主体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实现县域农家店配送基本覆盖。健全配送中心功能,增强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和信息管理的技术能力,强化对农家店经营、商品质量和应急供应的保障作用。鼓励连锁企业联建共营,发展多种形式的门店送货服务,同时建立依托邮政配送和专业配送的基层支撑体系。
    3、打造县城商业中心。建设以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为核心的县城商业中心,优化县城商业中心业态结构,提升服饰、家电、家具、建材、汽车等商品消费服务水平,扩大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消费领域,形成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日用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需求的新型商圈,繁荣市场,带动县域商贸服务业发展。
    4、建设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适应城镇化建设和灾后重建带来的农村集中居住新变化,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造一批集商品销售、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农村中介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5、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四川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治理标准(试行)》,全市完成1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满足消费需求,保障消费安全。
    6、发展农村社区生活服务业。拓展社区生活服务领域,充实文化消费、家电维修、家政服务、餐饮、信息通讯等服务功能,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拉动居民服务消费。
    (三)发展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1、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规范现有农资流通网点资源,合理布局农资农家店。引导农资经营与农技服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的准入技术条件管理,大力推行农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改善农资流通秩序。
    2、完善农资配送服务体系。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以县级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县、乡、村多级配送网络,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保障体系。支持农资流通企业建立农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资流通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农资放心流通的技术控制。
    (四)发展以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利于流通、方便交售的原则推行定点回收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流通服务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在乡镇社区建立回收站,在乡镇中心商业区、综合商业街设立固定回收设施,在村社人口聚居处设立回收点。站、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和统一管理。
    2、建设再生资源市场。在县城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市场,按标准完备储存、分拣、打包、交易、初级加工、信息处理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平台。规范再生资源流通秩序,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3、发展回收物流服务。按照集约发展的原则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服务市场,鼓励地域性回收物流或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五)发展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搭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村市场体系现代化。依托农村信息通信网络资源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县域农产品“卖难”预警、农超对接和网上销售等服务。
    2、建设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由市县工作平台、监测样本市场和企业构成的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提高农村市场预测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
    3、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引导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加强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
    4、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开展业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扩大对农村流通业的服务范围。引导担保公司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
    5、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增强县乡文化机构、文化设施和新华书店服务功能,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能力。加快乡镇出版物销售网点、村级农家书屋和乡村出版物流动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完善城乡出版物销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返乡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的购进渠道,基本实现药品配送到村,乡镇药品供应覆盖面达到100%,村级药品供应覆盖面达到80%,有效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广电、通讯等网络建设,保障农村道路和信息网络畅通,提高农村供电、供气和供水稳定性,为扩大农村消费创造条件。
    (二)健全农村社保。完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面,稳定消费支出预期。
    (三)加强财税扶持。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向农产品流通、商品配送、基层网点等急需项目的建设。
    (四)引导金融支持。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新品种,拓展新业务,广泛参与和支持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和流通业发展。
    (五)保障要素供给。对列入规划鼓励建设发展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安排。保障农村流通业用电、用水、用气供应,对鼓励发展的项目逐步推行与工业同网同价。
    (六)降低行政收费。针对农村流通运距长、网点分散、批量小、经营保本点高、配送成本高和农产品流通损耗大等实际困难,对农村流通业适当降低行政性收费标准。
    (七)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溯源制度,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测,着力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和农资、家电放心消费,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切身利益。
    七、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划,研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区)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以项目为抓手,制订推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分工协作。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各方尽职尽责、通力合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农村流通产业政策,推进农产品物流等大型流通项目建设;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消费品、农资、家电等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农业部门配合商务部门搞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粮食部门负责推进农村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落实农村流通设施项目用地;建设部门负责落实农村流通设施项目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农产品流通等相关税收扶持政策;交通部门负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和制订支持县域商品配送的办法措施;工商、食品药监、文化、出版、酒类专卖等部门负责落实扩大试点企业连锁门店经营范围、简化审批办证手续等政策;质监、卫生等部门负责制订降低农村连锁经营门店计量在用具检定、营业人员体检、资质培训等收费标准、提供便利条件的措施。各部门要在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制订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企业主体实施。企业及各类社会投资者是新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承办项目负责履行项目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项目建设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觉接受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监督,保证项目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项目运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兼顾经济效益和农民利益,在自身发展壮大中充分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带动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重大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方和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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