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转发《关于调整水力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0-03-04 14: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力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9]200号)文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系,以便逐级上报。

附件:川价发[2009]200号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