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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关于二OO九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9-08-03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司法局长会议精神,以服务“三个加快”为首要任务,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以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全面完成移民工作大会战任务,实现“三个加快”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服务于全市“三个加快”目标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的意识,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强化为大局服务的力度,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工作理念,促思想解放、工作创新,倡导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实现重点突破和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与强化业务训练相结合、作风建设与狠抓工作落实和工作成效相结合,增添工作措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科学的工作方法、扎实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实施了《活动方案》,切实提高局机关全体党员和干警、离退休党员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丰富内容,注重学习实效。市司法局制订实施《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方案》,采取“读、听、写、谈”四种学习培训方式(“读”就是将党的十七大精神等作为党员、干警必“读”的主要学习内容,“听”就是广泛开展领导讲、专家讲、典型讲。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谈”就是通过开展座谈讨论方式,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提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读本。活动开展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讨论30多个小时,开展科学发展观大家谈5次,在职党员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8篇,上报“科学发展大家谈”征文3篇。三是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为主题,全局通过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撰写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培养自觉守法意识》等7篇调研文章。四是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5月,市司法局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力推进‘三个加快’”为主题,围绕“三看三破三立”先后召开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讨论会和党支部讨论会,深入分析在思想、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理念、强化加快发展意识、增强加快发展信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个加快”为己任,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五是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写好分析检查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边整边改。

  (二)坚决贯彻落实移民工作誓师大会各项部署,全力以赴围绕移民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围绕市委提出的“一切服从于移民工作、一切服务于‘09大会战’胜利、排除一切障碍、压倒一切困难”的要求,市司法局以瀑电汉源库区为前沿阵地,整合司法行政的职能、人力、物力,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库区社会稳定的作用。

  一是加强对“瀑电汉源库区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协调组”)和汉源县司法局的工作管理、指导和力量整合。4月,卢旭东在看望慰问“协调组”时强调,要进一步认识瀑电库区移民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坚持和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自觉服从移民工作总体安排,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自觉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要加强与汉源县司法局的工作互动与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及时有效排查移民乡镇的各种矛盾纠纷苗头。在市局指导下,协调组与汉源县司法局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将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开展移民工作,协调组临时党支部坚持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开展了“我为09大会战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针对移民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移民工作信息交流,全体人员按驻地党委政府要求参与包村包组,灾后重建宅基地协调,移民搬迁和移民搬迁后房屋拆除等各项移民工作。与此同时,协调组成员积极参与并指导驻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整体合力,及时有效地排查移民乡镇的各种矛盾纠纷苗头。截至5月31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9件2543人,调解成功264件2140人,调解成功率75.64%。接受群众政策法律咨询1951件5323人。

  二是加强汉源移民乡镇接安地司法所力量,将汉源县司法局2008年新招录的14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重点移民乡镇并及时组织业务培训,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目前,汉源县共有63名司法助理员在岗工作。

  三是市局积极主动与汉源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沟通协商,在部分乡镇启动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将创建“五无”乡镇和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全县共成立乡(镇)、村(社区)、企业调委会305个、调解员2618人。上半年,仅乡(镇)一级调委会就调解纠纷477件,调解成功430件,成功率为90.1%。

  2、加强涉及移民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形成促进移民工作大会战的浓厚氛围。年初,市局积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系沟通,并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瀑电库区移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雅司发〔2009〕1号),对瀑电库区移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汉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工作目标考核。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汉源县司法局围绕移民大会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召开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会议,对全县40个乡镇80余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4月,组织干警、律师到九襄、大田、宜东等乡(镇)对乡镇、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县法建办、司法局统筹组织县上相关部门深入前域乡白鹤集镇活动板房安置点、九襄镇、富庄镇、富林镇新区等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以库区和移民接安乡镇为重点,5月开展了 “强化法制教育 构建和谐库区”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超限超载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防治常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16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读本100本、展出宣传挂图共1030余幅,接受咨询470人次,2800余名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四是协调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16个部门在汉源电视台开办《平安汉源》法制宣传教育专栏节目。

  二、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持之以恒地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着力抓好维稳基层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以此促进乡镇维稳中心建设。

  一是抓紧完成2009年司法所建设任务。按照司法所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证、质量检测证三证齐全要求,上半年共完成司法所项目建设6个。截至6月底,全市共完成维稳综治中心建设任务81个。

  二是积极做好未下达建设计划司法所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司法局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由政府先行垫资修建。目前,部分县已开始垫资修建。

  三是认真做好未纳入建设计划的司法所申报工作。目前,已申报列入国债资金项目建设7个,列入“政府交钥匙工程”4个,列入灾后重建规划19个。但仍有9个司法所未列入建设计划(宝兴穆坪、永富,荥经严道,石棉新棉、棉城,雨城青江、河北、西城、东城)。6月,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制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和司法所规划要求,市局对所有未纳入计划的司法所全部进行了编报,确保应报尽报,无一遗漏。

  四是坚持实行县(区)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派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明确联系基层司法所工作内容和要求。坚持司法所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并重的原则,始终将基础设施建设与立户列编,考录选任干部、经费保障、工作规范化和考核管理工作统筹起来整体推进。继续坚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结对帮扶乡镇司法所,为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实现双向互动,提高司法所干部的业务素质。

  (二)以创建“五无”乡镇、村(社区)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对创建“五无”乡镇、村活动的指导。上半年,卢旭东局长带队深入各县(区)、乡镇、村组,调研指导创建“五无”活动,并形成了《深入推进创建“五无”乡镇、村活动为“三个加快”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调研报告,指导全市“五无”创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细化创建“五无”的措施。通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而达到实现“五无”乡镇、村的目标。

  三是加强考核,确保创建“五无”取得实效。全市各县(区)党委、政府积极推进“五无”乡镇、村(即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械斗,无民间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创建和考核工作。目前,各县(区)都将创建“五无”工作或人民调解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工作目标考核,如天全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任组长的创建“五无”工作领导小组。荥经县委常委会专门督查创建“五无”活动,3月,县委、县政府对该县三合乡等12个乡镇进行考核验收命名为2008年度“五无”乡镇。全市创建“五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始终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

  一是继续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标准,持之以恒坚持狠抓组织落实,场所落实,制度健全,标示牌、印章、统一的文书格式齐全,实现案件调处程序基本规范。如汉源县司法局印发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宝兴县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联合调解制度工作方案;雨城区司法局与雨城区人民法院共同协商,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机制的意见》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各县(区)司法局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6067人次。

  三是进一步健全巩固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吸收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离退休政法干警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天全县广泛吸收大学生村官当“五员”,雨城区吸收离退休干部、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四是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仅市司法局就印发了8000余份宣传资料,并在雅安日报登载专刊进行讲解宣传。各县区司法局也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专题培训。

  五是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截至目前,石棉、荥经、天全、宝兴、汉源县已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考核细则及时兑现。5月,天全县对1-4月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考核,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雨城、芦山部分乡(镇)政府用自有资金启动了“以奖代补”机制。

  六是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雨城区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并有序开展工作后,我局积极与工商局衔接,拟建立全市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现实需要和条件,逐步拓展行业性调解委员会。

  截至5月底,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4128件,调解成功3988件,调解成功率96.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1件1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5件170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7件580人;制止群体性上访78件1827人。

  (四)进一步探索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新方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在雅安监狱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二是选派监狱干警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5月4日,8名雅安监狱干警正式到县(区)司法局开展工作。截至目前,雅安市各县(区)50%的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荥经县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各县(区)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2、扎实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印发了2009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表、考核办法。二是开展寄送《服刑在教人员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各县(区)安帮部门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积极配合监狱搞好亲情帮教工作,切实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使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三是开展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目前,我市15名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情绪稳定。四是加强对“老病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管控帮教。上半年,各县(区)对全市34名“老病残”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确保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改造效果。

  截至5月底,全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13人,落实帮教措施213人,帮教率100%,安置187人,安置率87.7%,无重新犯罪。

  三、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目标,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

  2009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上半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325次、送法进社区357次、送法进乡村1236次、发放宣传资料97万余份、办法制专栏1529期。

  (一)围绕“三个加快”目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三月法制宣传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县(区)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汉源县、石棉县等重点加强了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全市先后开展了防震减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农民工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治常识等专题宣传活动。

  (二)突出工作特色,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编发15期《法治动态》,指导、带动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三是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资源,构建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四是拓展宣传途径,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建立法制宣传阵地。市、县(区)电视台都开办了《法制之窗》等法制专题栏目,《雅安日报》开设法制专刊、以案说法、律师问答等专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

  (三)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一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人事局等已开展相关培训8期,培训1200余人。三是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建设,实现法制课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4月,石棉县在小河坝中学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新型毒品危害宣传教育讲座,天全县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送法进校园工作。上半年,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1251课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芦山县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四是广泛开展农村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上半年共培训农村普法骨干95期4325人次、培训农民工125期 8501人次、各级部门向联系村赠送法律图书5700余册、帮助联系村建立法制宣传栏36个。各县(区)继续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三个一”工程(即村村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队伍,建一个有100册法律书籍的图书角和一个法制宣传栏)。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26个行政村(含社区)完成了“三个一”工程的工作任务,占总数的92%。

  (四)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提高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

  一是市、县(区)政府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使决策更加规范合法。名山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启动了法治政府、法治单位示范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依法治校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5月,荥经县对全县冶金行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学法用法培训。三是推进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城镇“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服务经济加快发展。

  (一)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服务“三个加快”。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建设。上半年,雅安市先后成立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四川省公证协会雅安办事处,宝兴县停业4年的律师事务所重新开业。今年,全市有注册律师事务所13家,律师74人(法律援助律师7人);公证处8个,公证员19人;司法鉴定机构3家,司法鉴定人35人。1-5月,全市共办理鉴定430件,其中,法医临床鉴定411件、法医病理鉴定11件、法医精神病鉴定3件,司法会计鉴定5件。实施援助鉴定77件,减免收鉴定费约3.2万元。共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2444件,其中,国内公证1877件,涉外公证539件,涉台、港、澳公证28件。共担任法律顾问147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86件,民事诉讼代理697件,行政诉讼代理2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0件,劳动争议仲裁59件。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4至5月,市司法局先后培训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210余人。推行“三个禁止”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人员以公民身份参与诉讼代理辩护行为。继续坚持敏感案件监督指导制度,指导市律师协会查处律师违规案件。开展“公证宣传月”活动,加强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再次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市司法局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为农民工工伤、讨薪申请者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乡镇工作站建设。按照市局部署,各县(区)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名称为“××县司法局××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兼任工作站站长。

  二是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大检查,通过自查、整改等阶段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水平。继续做好惠民帮扶中心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市集中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解答咨询1310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5次,张贴标语、举办专栏220余份,受教育人数45000余人次。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动机制,以抓好农民工、移民等重点人群和特殊类型案件法律援助为突破口,扩大覆盖面和受援面。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件,完成全年任务数387件的87%。

  五、以党建和班子建设为基础构建队伍建设工作体系。

  (一)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制定实施《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2009年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及《中共雅安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二○○九年领导班子“四好”活动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司法局制度,强化市司法局职能部门对县(区)司法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5月,全市司法行政134名干警参加“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成绩全部为优,实现“全员参与、全员机考、全员合格”目标。三是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党建工作,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监狱党组织归口管理工作,抓好干部的二类管理工作。四是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印发了《雅安市司法局部门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雅安市司法局二○○九年部门岗位目标(试行)》,推行机关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和层级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等工作,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成高效、务实、亲民、和谐的效能机关。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一是安排部署全系统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召开党委会(扩大会)、县(区)司法局长会议传达省、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讲话、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制定实施《中共雅安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与县(区)司法局签定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组织开展了向王瑛同志学习,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三是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管理好有限资金。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2009年新任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工作会议上,纪委书记邹鹏就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行业管理和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等方面做专题辅导,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三)及时认真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服务雅安经济社会发展。抓住监狱改革契机,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四条有利于雅安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认可,目前正在由有关部门落实中。二是积极协助石棉县做好原新康石棉矿土地移交及大洪沟尾矿治理等工作。三是完成2008年司法考试善后工作,组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四是及时认真做好书记、市长、司法局信箱答复工作。截至5月底,市司法局共办结“信箱中心”咨询、投诉、信访案件10件。协助做好境内川西监狱、新康监狱等遗留信访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创建、精神文明、计生、保密、防邪、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和老干部工作,积极开展党支部、工会等工作。六是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按时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七是积极做好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司法考试制度、律师制度改革等各项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持之以恒地狠抓工作落实不够有力,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2009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以实际工作成效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二)继续全力以赴围绕移民工作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指导并发挥协调组和汉源县司法局的职能作用,压倒一切困难完成各项移民工作任务。

  (三)始终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龙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其组织、制度、业务规范化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立足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抓紧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以奖代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农村维稳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整合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 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积极探索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着力服务于全市“三个加快”。

  (五)万无一失地组织实施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务求任务、责任、人员、成效落实。

 

              二OO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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