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2009年名山供区枯期临时电价的请示》(名价发[2008]57号)收悉。鉴于名山供区2009年枯期电力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电力公司购电成本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枯期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经我局价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名山供区从2008年12月份起至2009年4月份止继续执行枯期临时电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减少全球金融危机对县域经济的冲出,工业电价今年暂不执行枯期临时电价,仍按现行目录电价执行。
二、居民用电在现行0.48元/千瓦时的基础上执行枯期临时电价0.50元/千瓦时,对低保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证明不加价。
三、商业和临时基建用电在现行基础上临时加价0.05元/千瓦时。
枯期临时电价结束后,名山县电力公司要及时将执行情况书面上报市、县物价局备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