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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物价局关于上报2008年度工作目标初步方案的报告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08-03-03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政府目标督查办:
  按照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报送“2008年度业务目标初步方案的通知”(雅府目标[2008]5号)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底物价业务目标初步方案报告如下:
  一、加大价格调控力度,防止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将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涨幅力争控制在略低于全省平均涨幅。
  二、做好农村价格监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对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管理力度,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价费政策,支持水、电、气、光纤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资源环境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电价改革,促进我市水电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四、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研究价格上涨与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挂钩联动的价格补贴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五、进一步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医疗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规范教育收费;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监测;认真治理垄断企业利用房地产开发价外乱收费行为。
  六、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主动配合国家、省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重点检查,对列入政府临时干预措施的产、商品价格要加强监管;加大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畅通价格诉求渠道。
  七、夯实价格基础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市物价系统整体功能、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地做好《价格法》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加强对粮、油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成本预测等专项调研,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和价格政务公开。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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