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川财税〔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川财税〔2021〕4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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