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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水利局对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11: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吴晓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引大济岷”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2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引大济岷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国函〔2012〕220号)、水利部批复的《岷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规计〔2021〕287号)中确定的大型调水工程。通过建设引大济岷工程,可实现环成都经济圈“双水源、双通道”,退还被挤占的农业灌溉和河道生态环境用水,解决环成都经济圈未来进一步发展面临的缺水瓶颈,有效调节川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但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方面存在一定缺失。对您提出的问题,市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多次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同时对应您的建议,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全面的落实。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立“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明确生态保护补偿中相应义务,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2019年12月,我市与成都市等10个市(州)签订了《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每年共同出资4亿元,设立岷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专门用于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市属于岷江流域上游市,无筹资任务)。协议签订以来,共计获得岷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4236万元,其中2020年下达551万元,2021年下达3685万元。

2020-2021年,市财政帮助芦山县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共计1821.6万元,其中2020年687.6万元、2021年1134万元。

(二)关于通过政策支持、产业联动、对口协作、人才培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协调推进调水区、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调动调水区工作积极性。

引大济岷工程在芦山县境内线路长约37km,静态总投资约111亿元。我局将联合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省上,通过政策支持、产业联动、对口协作、人才培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协调推进调水区、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调动调水区工作积极性。

(三)关于将芦山县纳入重点生态转移支付县,并在规划引大济岷工程引水补水生态水网时,充分考虑芦山县水资源不足问题,在玉溪河适当位置为芦山县补充5-10㎡/s的生态水。

雅安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作出了推进“三区”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建设雅州新区的决策部署,并向省上提出了充分利用引大济岷引水工程建设之机,进一步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在天全县小河镇、芦山县宝盛乡预留分水口,下放不低于15立方米/秒的流量,分别为天全县城区、玉溪河引水工程无偿补水不低于1亿立方米的建议。我局已多次向省水利厅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该政策落地生效。

2020年,全市争取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6,780万元,其中:帮助芦山争取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883万元。2021年,全市争取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2,839万元,其中:帮助芦山争取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626万元,较上年增加743万元,增长84.14%。

三、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确保建议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结合您提出建议基础上,我局将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考核。继续开展市对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把生态流量下泄监督管理纳入历年考核内容,对下泄流量监管不力的县(区),将进行督办和通报。二是强化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监控设施建设,确保监控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河道流量监控系统,确保水电站监控信息接入和融合。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汇报。会同市财政等部门主动对接省上,实时跟进引大济岷工程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

雅安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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