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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雅安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1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0

第四部分 附件 33

附件1 33

附件2 41

第五部分 附表 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0

二、收入决算表 50

三、支出决算表 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是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是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九是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是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雅安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雅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雅安市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七是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检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八是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召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年共开展了12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讲党课5次,现场参观学习3次。严肃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听取全体党员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较好。夯实基层组织。修订完善雅安市林业局党务工作制度18项,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单,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首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顺利完成选举工作。筑牢廉洁底线。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全年累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典型案例7次,修订完善了《雅安市林业局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局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得到提升。聚焦问题整改。针对各级巡视、巡察中的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严格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突出标本兼治,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形势分析研判、舆情监测、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风险评估的能力,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深入挖掘我市林业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做法。2020年,在各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近1000条次,被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政府网站采用299条次,省林草要情采用2条,为全省林草系统先进单位。

2、疫情防控持续发力。下沉基层一线作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组织18名干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选派27名干部下沉社区,参与“联包帮”大院疫情防控。及时封控严格管理。印发《雅安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疫情处置工作(技术)方案(实行)》《雅安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指南(试行)》等文件,对全市18处自然保护地、2处野生动物展演场所、164家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含2处动物园)实施隔离封控。稳妥处置繁育主体退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扎实稳妥完成全市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工作,50户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人工繁育主体顺利完成退转,获得省林草局通报表扬和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应对灾害迅速有力。8月,我市遭受百年一遇暴雨侵袭,造成全市各县(区)森林、林区基础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损毁,全市森林损毁面积达到2.1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8亿元。紧急行动抢险救灾。灾情发生后,局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前往受灾县(区)调研指导林业抢险救灾工作,抓好灾情损失统计报告。灾后恢复高效有序。及时编制植被恢复、林区基础设施等灾后重建项目13个,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

4、防火屏障日益牢固。抓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制定各类整改方案、应急预案、标本兼治方案、森林防灭火中长期规划,牵头负责的4个、参与的6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抓预警监测。分级实施森林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管控和野外火源管理,设置防火检查站点和哨卡589个,设置启用防火码卡口241个,扫码入山5000余人次,确保将火种堵在林区外、山口外。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力度,处理野外违规用火268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2起,同比减少75%,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抓队伍建设。全市已组建4支185人的地方专业森林扑火队和85支2564人的乡(镇)扑火队,开展火灾救援培训14次,火灾扑救演练25次,参加培训演练人员930人次。抓物资储备。全年共投入500余万元购买各类设备,新购无人机29架、单兵装备315套、防灭火装备386台(套)。

5、绿色本底不断夯实。持续巩固森林资源。巩固前轮退耕还林成果5.88万亩,有效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3.55万亩。完成国有林管护1021.39万亩,管护合格率100%,完成营造林40.71万亩, 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560.47万亩,森林蓄积量10332.2万立方米。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建成8条总长128.8公里的翠竹长廊,其中4条被评为省级翠竹长廊。稳步推进雨城区西蜀熊猫竹海等3个景区建设。持续开展义务植树。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74.59万人次,共植树326.89万余株。持续打造森林品牌。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各1个,国家级森林乡村42个,省级森林小镇3个,省级竹林小镇1个。

6、资源保护持续加强。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建议方案(市级预案),配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启动了大熊猫世界自然遗产地规划修编工作。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重要区域开展野外巡查和“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救护伤病野生动物个体200余只(头、条),黑颈鹤、鸳鸯等珍稀鸟类在雅安频频亮相。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全面完成全市1373株古树名木公布认定和分级统一挂牌。其中:一级古树172株、二级古树199株、三级古树997株,名木5株。光叶蕨、雅安红豆、圆叶玉兰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群进一步复壮。强化涉林犯罪打击力度。开展近百人参加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各类行政案件立案216件,查结213件,综合结案率98.61%。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完善监测预报、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强化涉林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开展整改再核查,严防问题反弹。全面完成涉林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环保委、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全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7、产业发展日渐兴旺。产业基地快速发展。着力推进林业产业扩规模、提质效,核桃种植达20万亩,木本药材基地达28万亩。林竹产业蓬勃发展。狠抓竹产业发展,竹产业产值增幅超15%,达到26亿元。建成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3个,省级竹林人家4户。竹编专业合作社40余家,实现竹编产值4000万元。“林旅”融合亮点纷呈。雨城区海子山、碧峰峡、名山牛碾坪万亩观光茶园等多个景点创建为全国、四川森林康养基地;石棉田湾河、天全喇叭河、汉源轿顶山等6个景区获评“探秘--四川不得不去的88个最美林草景观体验点”。全年生态旅游人数120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5亿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整合行业和扶贫专项资金2939.13万元,6个生态建设扶贫项目已全部完成。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8名成员充分发挥林业专业优势和特长,参与当地脱贫攻坚工作, 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老百姓的赞扬。联系村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争取资金130余万元,完成5.5公里村级产业道路硬化工作。发展食用玫瑰、猕猴桃、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贫困户户均收入达到5200元,同比增长21%。

8、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效能建设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理完成林业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全市采伐林木共计34.22万立方米,共审批各类项目使用林地292宗,面积8434.32 亩。积极争取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指标2700亩,可形成年出栏80万头以上产能。创新作为稳步发展。全省首批试点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探索新型营造林模式,融资1.87亿元。顺利完成国有林区改革任务。雨城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级试点不断深化。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体制机制试点通过验收,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和5个管护总站组建完成。圆满完成森林公安转隶工作。碳汇交易加快实施。雨城区与龙御环保签订8万亩远期碳汇合作协议、宝兴县与北京千亿达碳汇公司合作启动第一期面积6.7万亩碳汇开发。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雅安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雅安市林业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348.96万元。与2019年收入总计6777.9万元相比增加2571.06万元,增长37.9%;与2019年支出总计6777.9万元相比增加2571.06万元,增长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下达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雨城区竹产业园项目)、雅安市北斗巡护终端购置项目、大熊猫国家公园地方配套资金、防火资金、2018年中央资金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教育中心项目经费、大熊猫国家公园南部入口社区项目、拨付各个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34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8.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2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74万元,占26%;项目支出2161.37万元,占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48.9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77.8万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1.16万元,增加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下达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雨城区竹产业园项目)、雅安市北斗巡护终端购置项目、大熊猫国家公园地方配套资金、防火资金、2018年中央资金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教育中心项目经费、大熊猫国家公园南部入口社区项目、拨付各个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48.96万元的31.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9年支出4131.09万元相比减少1203.98万元,降低29.1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76万元,占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56.34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4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31.61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720.94万元,占59%;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76万元,完成预算8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项目按实际需要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6.34万元,完成预算41.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大熊猫科普教育中心场馆的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未竣工验收,资金未全部拨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64万元,完成预算7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辞职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9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20.67万元,完成预算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事业人员有减少,事业机构运行费用减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数为79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为13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6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完成预算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30.77万元减少9.07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大熊猫科普中心建设、保护站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5.54万减少2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积极招商引资、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4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积极招商引资、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雅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69万元,比2019年1034.35万减少885.66万元,减少59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大熊猫科普教育中心项目支出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年进行了调整。

2020年,雅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事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安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林竹产业推进领导小组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推进全县绩效管理,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相关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退耕还林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8.6万元,执行数为117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建立林区道路管护机制,让群众长期受益。

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因编制预算时间与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存在差异,有些无法预计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早部署早谋划,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预算调整,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经费保障范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78.6万元

执行数:

1178.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78.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78.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建成由农村公路和林区道路组成的路网体系,解决林竹采伐、集材和运输以及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的可进入性问题。

有利于林地流转,开展规范化、集约化经营。森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林区公路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独特的山水景观、田园风光、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促进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的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里数

计划建设325.85公里

实际建设294.65公里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标准

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为10万元/公里

市财政补助4万元/公里、区财政补助6万元/公里。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2019年市级验收

合格数

270条

名山区174条、雨城区9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森林资源更新发展,促进乡村旅游

显著

显著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周边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万元

执行数: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

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通过退耕还林的实施,切实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目的,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年度

2020年

2020年度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到区县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监督指导

≧8次

10次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退耕还林获得社会认可

显著

显著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显现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林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3.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15.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科普教育中心项目建设。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雅安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雅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雅安市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6.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7.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职能。

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改革与规划资金科(内部审计科)、高质量发展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保护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雅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雅安市森林资源保护站(雅安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雅安市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雅安市退耕还林和科技种苗站(雅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三)人员概况。

2020年行政人员为16名,同2019年行政人员相比减少2名。原因为一名调出,一名退休。2020年事业人员为22名,较上年减少1名,原因为1名辞职。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34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8.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2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74万元,占26%;项目支出2161.37万元,占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和口径,结合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按照“统筹安排、兼顾重点”的编制原则,两上两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局进行了报送。

(二)结果应用情况。

基本支出,作为本单位为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为完成日常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坚持“资金使用最优化”的原则,对各个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项目的计划的可行性、资金需求的合理性进行了详尽的审核。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部门重点工作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绩效管理目标。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因编制预算时间与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存在差异,有些无法预计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早部署早谋划,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预算调整,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经费保障范围。

雅安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6

附件2

2019年通组公路(林区道路)暨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雅安市林区道路建设项目是市政府民生工程,从2012年7月起开始启动实施,按照雅安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经征求雨城区和名山区意见,2019年市上下达林区道路建设计划325.85公里,市林业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验收雨城区和名山区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合格270条294.65公里。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12年,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2〕21号),由各县(区)结合本地资源富集状况,在林农满意度90%以上、本级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向市林业局申报建设任务,由市林业局和市交通局审核并下达建设任务。原则上当年任务当年完成,次年验收,由各区政府组织区财政、交通运输、林业等相关业务部门对上年所建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并按时上报自查验收报告提请市上进行市级抽查。市林业局及时组织林业、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向财政局提出财政补助申请,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及时下拨林区道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建设进度、经费使用、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林区道路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合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凡符合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由市上审批下达后并验收合格的林区道路均可获得奖补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急用先建,注重实效;资源富集,群众自愿,积极性高优先” 的建设原则申报和审批下达的建设里程为基础,以区级自查验收报告和市级抽查合格为拨付前提,实行市、区、乡(镇)村组(林农)各出一点的“三个一点”筹资政策。优先安排和支持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的道路建设,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资源富集、群众自愿、积极性高优先原则、以村组为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建设。加强项目与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的统筹整合,提高建设成效和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19年我市审批下达雨城区和名山区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任务256条325.85公里,计划建成由农村公路和林区道路组成的路网体系,解决林竹采伐、集材和运输以及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的可进入性问题。

2.项目建设计划每年下达一次,原则上,当年项目当年竣工,次年验收并进行资金兑付。2019年计划建成林区道路256条325.85公里,实际完成270条294.65公里,实际总投资1178.6万元。

3.通过GPS卫星定位仪现地实测和查阅资料以及走访了解,确定申报的内容(道路的名称、地点、位置、长度、投资金额、辐射受益面积等)与实际相符,抽查的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雅安市政府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雅办〔2012〕21号),在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开展区级自查和市级抽查,结合区级自查报告和市级抽查结果,按照《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7〕2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县(区)开展自评并完成市级主管部门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市上根据《雅安市政府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雅办〔2012〕21号)开展了建设任务申报及审批工作,2019年下达两区计划256条325.85公里,实际完成270条294.65公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9年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完成256条325.85公里,计划投入资金总量为1303.4万元。

2.资金到位。2020年经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认定2019年全市实际完成通组公路(林区道路)270条294.65公里,经市政府审查批复同意拨付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178.6万元,市级资金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19年全市(雨城区、名山区)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总量为1178.6万元。


单  位

2019年审批

下达任务

2019年市级验收

合格数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万元/公里)

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数(万元)

条数(条)

里程

(公里)

条数(条)

里程

(公里)

全市合计

256

325.85

270

294.65


1178.6

雨城区

96

175.85

96

175.85

4

703.4

名山区

160

150

174

118.8

4

475.2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级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补助标准及时划拨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和相关部门单位将政府的惠民政策直接补助给村(组)和建设单位,经费使用合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林区道路建设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按照市政府统筹、区政府组织、乡村组具体实施,村组为业主单位的组织架构,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项目申报、项目审批、任务下达、项目检查验收、资金兑付各流程规范实施。市上负责道路建设项目审批、审查、督导和检查验收;区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林业、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辖区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规划,落实市上下达的公路建设任务,并监督乡镇、村组搞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乡镇、村组负责公路用地协调、审核和报批,并组织施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从2012年度起,市上将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市级相关部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逗硬,确保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有序快速推进。切实加强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监管情况。近年来,市、区林业、交通等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的监管,通过综合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项目目标进度、资金到位、政策落实、实施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雅安市政府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雅办〔2012〕21号)开展了建设任务申报及审批工作,2019年下达两区计划256条325.85公里,实际完成270条294.65公里。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林区道路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步骤。林业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林区道路的建成使用,辐射林竹176225亩,使偏远的森林资源开发成为可能,有利于林地流转,开展规范化、集约化经营。森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林区公路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独特的山水景观、田园风光、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促进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的发展。

2.社会效益。林区道路是新农村建设以来林业生产、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是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林业经营方向的转变,林区道路的用途已经大大拓展。除了木材、林产品、生产资料的运输外,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治安、森林旅游、林农出行等方面的功能与作用日益凸现。

3.生态效益。提高了群众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提升了人居环境,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更新发展,促进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快速发展,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林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4.可持续效益。林区道路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生态安全威胁最大的是森林火灾。而林区公路形成的长期固定的线形人工构造物,能有效地阻隔地表火,且高密度的林区路网和良好的路况对森林火灾的扑救非常有利,一旦发现火情、火警,扑救队伍能及时快速到达火场,实现“打小、打早、打了”。除此之外,林业有害生物的及时监测与防控,林政案件的及时处理,林区治安的有效维护和森林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开展,都需要有便捷的林区道路作支撑。

5.林区道路的建设,可以改变林农传统的生产作业方式,降低劳动强度,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林区道路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破除林业产业发展瓶颈,顺应现代林业发展趋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三林”(林区、林业、林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和增加林农收入的“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德政工程”。按照雅安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了项目的组织、监督与管理,积极宣传发动,全市林农建设通组公路(林区道路)积极性空前高涨,建设氛围浓郁,解决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增加了社会就业率;逐步建立了项目区农村公路和林区道路组成的路网体系。林区道路建设项目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提高了群众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增加了林农收入,提升了人居环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林业系统没有公路工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难以适应林区道路建设的新形势。

2.部分道路长度与计划有差异。在林区道路建设过程中,部分县(区)村组和施工队垫付资金困难,造成个别道路建设的长度未达到计划长度。而有的村组在道路开工建设后寻求到新的资金或是施工队能垫付部分前期资金,造成个别道路实际建设长度超过了审批下达长度。

3.部分道路建设工期较长。部分道路因地处偏僻,或地势高、陡,增大了修建难度和经费,因村民筹集资金有限,不能一次性筹足建设资金,只能是筹一点修一点,造成部分道路建设工期较长;个别乡镇未遵循先易后维、滚动发展的原则,摊子铺得偏大。

4.工程建设存在一定隐患。一是部分林区道路建设标准低、质量差。新建林区道路多为等外级公路,仅能满足农用车辆通行的基本要求,资金投入不足,使得部分路段建设的质量不高,存在技术标准低、安全性差、泥结碎石路易受损坏等诸多隐患。二是现场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人员缺乏,质量监管力度和技术指导跟不上。三是在建工程个别路段连续较大坡度,重载农用车行驶危险,必要的排水沟、挡水墙、涵洞等设施建设不完善,汛期极易造成断道。

5.林区道路后期管护难度大,缺乏有效措施。林区道路由于建设标准低,泥结石路面经重车碾压和雨水冲刷后易遭受损坏,影响通行。后续抢通、养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部分贫穷的村组难以承担,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对林区道路后期管护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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