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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魏世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低收入家庭成员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的建议》(第8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

低收入家庭成员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目前已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一、关于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

为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6号),结合雅安实际,2022年8月31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雅办规〔2022〕1号),明确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并建立长效机制,将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中,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定期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核查、经认定为相关救助对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救助待遇。

二、关于普惠型商业保险“惠雅保”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雅安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中国银保监会雅安监管分局、雅安市金融工作局、雅安市总工会、雅安市妇女联合会、雅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雅医保发〔2021〕14号),并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了普惠型商业保险“惠雅保”,于2021年12月8日正式上线销售。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均可投保,保费59元/年,最高限额200万元。2023年商业保险公司对“惠雅保”进行改版升级,设置了两档缴费标准:59元/年、99元/年,进一步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并将目录外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满足投保人员的不同医疗需求,提升重大疾病风险保障。

按照《关于促进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保,保险机构设计、运营、承保并承担保险责任。为此,政府部门不能强制要求群众参加“惠雅保”,群众可根据自身医疗需要自愿购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关注低收入家庭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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