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承办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有关公文处理、综合会议、秘书事务、目标管理、工作督办、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通讯收发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经开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负责经开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编制和实施经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制定促进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经开区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利用,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经开区科技促进、商务贸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审核经开区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负责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负责经开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和信息咨询工作;参与经开区出资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经开区总体招商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引进工作。
(三)财政局(挂融资办、财政收付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投融资工作;负责协调国税、地税税收业务工作。
(四)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挂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牌子)
负责按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经开区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审定;负责经开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经开区村镇建设管理;负责经开区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负责经开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国土、房管、水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气象、地震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报件审查;负责经开区市政公共公益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负责保护和合理利用经开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负责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等工作;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日常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经开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权限依法负责经开区企业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工作;指导经开区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经开区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预售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安全评价》等证书的审核和发放。
(五)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并实施经开区民族宗教、科技、文化、卫生、防疫、体育、老龄、民政、残联、信访稳定、法制教育、农林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社会事业及农村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工作;负责协调经开区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设立纪工委办公室(挂监察审计局、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纪工委的办事机构。负责经开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查处违纪行为;负责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经开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依法审计经开区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经开区各专项资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经开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经开区国家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更新时间: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