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雅安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26号
邮政编码:625000
电话号码:0835-2222130
传真号码:0835-236179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更新时间:2024-01-23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监督实施全市农村水利政策;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农村水利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的运行管理、改造、节水灌溉、灌溉试验研究成果推广等有关工作;指导已成水库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 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一)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管理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承办移民安置验收相关工作;处理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遗留问题。

(十三)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后扶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三峡移民后续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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