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人:余洪志)。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市社领导活动;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及监督执行;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电处理、保密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会审计科(负责人:阳吉华)。负责市社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市社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研究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统计工作;汇总全市供销系统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和指导系统合作发展基金、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负责系统农村资金互助制度建设;负责系统经济运行分析。
(三)社务指导科(负责人:董伟)。负责全市供销系统发展规划、综合改革规划、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负责系统推动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指导协调消费等领域的合作社发展;指导系统的合作社制度建设,推动合作社社员发展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行业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仓储运输、防灾救灾减灾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扶贫商标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工作。
(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科(负责人:暂无)。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负责监管市社直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项目招投标及与经营相关联的重大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与监管,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出资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资本运作及不良资产整合、处置等工作;协助管理市社派出的产权代表、董事、监事;负责直属社有企业管理层人选的建议及考察等相关工作;指导社直属企业及系统原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业重大经营项目合同的评审、风险控制;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审计、绩效管理工作。
(五)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郎波)。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办理相关会议和文件;监督理事会的相关机构,并共同执行章程、代表大会决议、法律法规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检查财务凭证和会计报表,监督财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社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目标责任管理、资产运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监督整改在重大投资、产权变更、重大决策等过程中的程序失范及其它问题,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促进保值增值;接受上级监事会工作指导,指导全市系统内监事会工作开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