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治理能力,切实为基层减负降压,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雅府发〔2019〕12号)要求,现将《雅安市2020年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 雅安市2020年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 ||||
| 索要单位 | 序号 | 证明事项 | 设定依据 | 是否取消 | 
| 公安局 | 1 | 补办户口本证明 | 是 | |
| 2 | 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证明 | 公安部《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二批不再要求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 是 | |
| 3 | 家庭人口情况证明 | 是 | ||
| 4 | 变更婚姻状况证明 | 是 | ||
| 5 | 户主关系变更证明 | 是 | ||
| 6 | 姓名有误证明 | 是 | ||
| 7 | 边境通行证证明 | 是 | ||
| 8 | 清掏、清运化粪池车辆放行证明 | 是 | ||
| 9 | 三轮车、电瓶车自用证明 | 是 | ||
| 10 | 电瓶车发票遗失证明 | 是 | ||
| 11 | 电瓶车未上牌证明 | 是 | ||
| 12 | 摩托车、汽车遗失证明 | 是 | ||
| 13 | 不良习惯证明 | 是 | ||
| 14 | 派出所线索摸排调查证明 | 是 | ||
| 15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是 | ||
| 公安交警 | 16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庭证明) | 是 | |
| 民政局 | 17 | 未婚、未生育证明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 | 是 | 
| 18 | 无子女证明 | 是 | ||
| 19 | 殡葬补贴证明 | 是 | ||
| 20 | 优抚证明 | 是 | ||
| 21 | 领抚恤金人健在证明 | 是 | ||
| 22 | 火化证明 | 是 | ||
| 23 | 结婚证遗失证明 | 是 | ||
| 24 | 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 |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 是 | |
| 民政局(殡仪馆) | 25 | 死亡证明(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在家死亡证明) | 是 | |
| 残联 | 26 | 申请轮椅证明 | 是 |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7 | 有无享受社保证明 | 是 | |
| 28 | 是否存活证明 | 是 | ||
| 29 | 享受遗属补贴待遇人员健在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第65、66项 | 是 | |
| 30 | 独生子女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是 | |
| 31 | 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证明 | 是 | ||
| 32 | 生育保险证明 | 是 | ||
| 33 | 遗属补助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是 | |
| 34 | 未婚、未生育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十条第7项 | 是 | |
| 35 | 无子女证明 | 是 | ||
| 36 | 丧偶证明 | 是 | ||
| 37 | 未生育、未抱养、领养小孩的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十条第7项 | 是 | |
| 38 | 就业困难证明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5〕184号)第二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三)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是 | |
| 39 | 失业证明 | 《雅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雅人社发〔2014〕45号)第十七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失业状况相关证明,并填写《雅安市失业登记表》 | 是 | |
| 40 |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第十七条:大学生创业补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实体资料应附:领办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高校和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负责。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地市(州)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社部门按月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享受补贴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 是 | |
| 41 | 务工证明、就业情况证明 | 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兴县2018年贫困家庭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宝府办发〔2018〕20号) | 是 | |
| 42 | 证件姓名不一致证明 | 是 | ||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43 | 证件姓名不一致证明 | 是 | |
| 卫生健康 部门 | 44 | 婚姻关系证明(不能通过证照核实的) | 是 | |
| 45 | 未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证明 | 是 | ||
| 46 | 卫生扶贫基金救助相关证明 | 关于印发《雨城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雅雨卫健发〔2019〕169号) | 是 | |
| 医保局 | 47 | 癌症药物申领证明 | 关于36种国家谈判药品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部分高值药品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雅医保〔2018〕8号) | 是 | 
| 48 | 医疗救助申请证明 | 是 | ||
| 49 | 居住证明 | 是 | ||
| 50 | 意外受伤证明 | 《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雅医保办〔2020〕3号)第29条 | 是 | |
| 法院 | 51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庭证明) | 是 | |
| 工会 | 52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庭证明) | 《雅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 是 | 
| 税务局 | 53 | 发票丢失证明 | 是 | |
| 54 | 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 | 是 | ||
| 55 | 代开发票证明 | 是 | ||
| 56 | 自建房证明 | 是 |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57 | 办营业执照租房证明 | 是 | |
| 58 | 租赁土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 | 是 | ||
| 59 | 房屋不在拆迁区范围内(房屋暂不在拆迁范围证明) | 《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雨委办发〔2013〕71号)实施方案中第三点区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 | 是 | |
| 60 | 房屋同址、处所(经营场地)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
| 61 | 房屋坐落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
| 62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63 | 房屋证明 | 是 | |
| 64 | 亲属关系、遗嘱证明(包含爷孙、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 | 是 | ||
| 住建部门 | 65 |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信息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经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荥府发〔2008〕22号) | 是 | 
| 66 | 廉租房申请人信息核实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20〕14号) | 是 | |
| 67 | 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证明 | 关于印发《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3〕76号)、《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府办发〔2015〕92号)、《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府发〔2011〕26号) | 是 | |
| 68 | 房产证遗失证明 | 是 | ||
| 69 | 房屋重建证明 | 是 | ||
| 70 | 购买安居房证明 | 是 | ||
| 71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是 | ||
| 72 | 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经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荥府发〔2008〕22号)、《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荥府办〔2020〕14号) | 是 | |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3 | 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 | 是 | |
| 74 | 家庭土地承包证明 | 是 | ||
| 司法局 | 75 |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服务记录证明 | 是 | |
| 公证处 | 76 | 亲属关系、遗嘱证明(包含爷孙、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定》 《四川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 | 是 |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77 | 摆摊设点证明 | 是 | |
| 林业局 | 78 | 现居住地未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登记证明 | 是 | |
| 79 | 申请不参加村集体经济证明 | 是 | ||
| 80 | 无土地证明 | 是 | ||
| 招聘单位 | 81 | 居民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 是 | |
| 82 | 无工作证明 | 是 | ||
| 83 | 综合素质评价证明 | 是 | ||
| 84 | 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 | 是 | ||
|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85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是 | |
| 学校 | 86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庭证明) | 是 | |
| 87 | 大学新生入学家庭情况证明 | 是 | ||
| 88 | 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 | 是 | ||
| 89 | 社会实践证明 | 是 | ||
| 各拆迁单位、部门 | 90 | 购买医疗保险证明 | 是 | |
| 91 | 电表的电费退费证明 | 是 | ||
| 92 | 土地附着物权属证明 | 是 | ||
| 垃圾中转站 | 93 | 垃圾清运证明 | 是 | |
| 其他部门 | 94 | 居民养犬证明 | 是 | |
| 95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 | 是 | ||
| 96 | 人员失踪证明 | 是 | ||
| 97 | 出生证明 | 是 | ||
| 98 | 残疾状况证明 | 是 | ||
| 99 | 个人档案证明 | 是 | ||
| 100 | 遗产继承权证明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