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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咨询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的通知
老年办事服务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
申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养老待遇解读
首先确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即最后参保地)是否为户籍地,若在户籍地, 户籍地即待遇领取地。若不在户籍地,教案最后参保地是否缴费满10年,若缴费满10年,最后参保地为 待遇领取地。若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为待遇领取地。
政策解析
参保满15年
参保不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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