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雅安北附实验学校:
你校提交的《关于变更学校举办者的请示》(雅北附校发〔2023〕22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雅安市教育局研究,同意你校变更举办者。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雅安紫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原《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雅安北附实验学校的批复》(雅市教函〔2018〕124号)文件批复的管理部门及方式、学校的主要业务范围不变。
请你校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雅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8日
Copyright@2003-2022 ww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