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五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977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14元/月。以上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23年11月8日
Copyright@2003-2022 ww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