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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7-21 09:57 来源: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汉源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

前  言

2024年7月下旬以来,雅安市各县(区)普遍遭受强降雨、暴雨,造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不同程度损失。特别是7月19日7时到7月20日7时,汉源县马烈乡新华村烂泥山湾降雨量达130.9毫米,造成新华村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住房、电力、交通等设施受损严重。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临现场指导搜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国家减灾委启动国家三级救灾应急响应。省委书记王晓晖、省长施小琳和相关省领导亲临灾区指挥处置救援工作,省减灾委启动省自然灾害二级救助应急响应,并成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董卫民任组长的雅安市汉源县“7·20”山洪泥石流灾害省级处置指导组。雅安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自然灾害一级救助应急响应、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汉源县马烈乡“7·20”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组织全市干部群众奋力抗洪救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应急抢险、过渡安置、灾损核查等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为科学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西部〔2020〕269号)和《“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结合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建基础

(一)灾情概况

此次灾害造成汉源县受灾人口达61683人,19人死亡、22人失联,倒塌住房59户,严重损坏住房228户,一般损坏住房60户,农业、工业、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设施受损较严重,直接经济损失9.97亿元,其中居民住宅用房损失3993.82万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922.71万元,产业损失44866.1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48579.95万元,公共服务损失1370.27万元。

(二)重建范围

依据《“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损失评估报告》,此次建设范围为汉源县全域。

专栏1  重建范围

乡镇

数量(个)

汉源县

安乐镇、马烈乡、富庄镇、小堡藏族彝族乡、皇木镇、宜东镇、富林镇、大树镇、九襄镇、富乡乡、永利彝族乡、前域镇、顺河彝族乡、河南乡、乌斯河镇、清溪镇、富泉镇、唐家镇、晒经乡、片马彝族乡、坭美彝族乡

21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王晓晖、省长施小琳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加强与“十四五”“十五五”规划相衔接,统筹推进居民住房、基础设施、产业恢复等建设,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整体提升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推进灾区发展振兴。

(二)重建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立足灾区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全面准确科学评估、科学规划,既要统筹当前与长远、生活与生产、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又要突出重点、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竭尽全力帮助灾区解决制约发展的最紧迫困难问题。

民生优先,以人为本。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基本立足点,把灾区群众的期待和安危冷暖作为恢复重建的出发点,将受灾群众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公共服务体系恢复,统筹推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不断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统分结合,因地制宜。对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根据农民意愿和生产生活需要,坚持“三避让”原则,科学选址、安全选址,采取统一规划设计,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重建相结合等方式。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合理确定重建目标和建设时序,明确阶段性建设任务,居民住房重建要优先保障最紧迫、最基本需要,基础设施重建等要在恢复和完善功能的同时,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重建目标

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全面完成,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灾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山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程体系持续健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受损林地、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等全面恢复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特色产业发展不断壮大。三次产业全面恢复提升,产业基础更加稳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和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加快建设。

三、重建任务

优先保障实施农房恢复建设,以灾区基础设施恢复为重点,重点恢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提升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9个,项目总投资10.09亿元,其中:住房类总投资0.5亿元,基础设施类总投资5.47亿元,生态修复类总投资0.02亿元,产业恢复类总投资3.62亿元,自然灾害防治类总投资0.48亿元。

(一)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根据灾损评定结果,综合考虑农民意愿和生产生活需要,采用货币安置、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方式,并按照“三避让”原则,科学选址、安全选址、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统规自建等方式推进重建。

专栏2  农村居民住房

类型

户数

恢复重建

276

(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交通。加快道路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程,恢复重建S435,强化灾区交通安全保障,实现公路网功能全面恢复。恢复重建Y020、Y015等农村公路、桥梁,新建新华村集中安置点进场道路,完善防护、排水、护栏等道路设施,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水利。加快恢复重建饮水设施,提高城乡居民及人口聚居区饮用水保障能力。恢复受损堤防设施、护岸工程建设,提升防洪能力。恢复重建水毁灌溉基础设施,全力保障灾区生产用水。

市政。恢复重建马烈乡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修复汉源县城内道路、挡墙等基础设施,提升城镇防涝排涝能力。

能源。加快恢复受损电网设施,恢复重建35千伏线路高压线路设备,修复农村电网低压线路,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水平。

通信。加快恢复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基本通信服务水平,增强通信基站容量和性能,提升网络容灾等级和抗灾能力。

专栏3  基础设施

交通:加固维修省道桥梁1座,恢复农村公路100.49千米;维修加固、恢复重建、新建桥梁15座。新建马烈乡新华村集中安置点进场道路1.24千米。

水利:恢复取水口5处、储水池6个、人饮设施10个、管线213千米,恢复受损护岸24.59千米、堤防5.7千米、堰渠57千米,新建水厂1个。

市政:新建马烈乡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加固梯道2.5千米、挡墙0.63千米,配置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

能源:恢复35千伏线路2.1千米、35千伏以下线路70.42千米,受损配变设备容量3620千伏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通信:恢复重建受损通讯基站、传输光缆、光交接箱等设施。

(三)生态修复

林业。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综合采用多种治理措施,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加快恢复森林植被。

专栏4  生态修复

林业:修复受损林地2000亩。

(四)产业恢复

农业。加快恢复提升冷水鱼基地、水毁耕地、产业道路、养殖圈舍、粪污和灌溉管网等农业生产设施。以“村集体+企业+农户”模式,进一步联农带农,发展渔业养殖。以特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为抓手,恢复水毁耕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培肥地力,完善灌溉设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千亩粮经复合种植。建设万头生猪代养示范基地,配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专用设施设备,引进代养企业,探索“巨星牧业+村集体+养殖大户+脱贫户”多元合作模式,带动脱贫户和村集体增收。

工业。加快汉源县工业园区恢复提升,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和厂房设施,支持汉源县推进标准园区、循环园区、绿色园区、化工园区建设,打造以磷化工、有色金属等为主导的优势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实施“智改数转”设备更新,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发展固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产业,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绿色生产水平。

旅游。开展旅游业灾后恢复提升工程,加快恢复提振灾区旅游市场,以轿顶山、古路村等为重点,加快恢复游步道、厕所、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打造荒野户外公园、新型消费空间场景,提升旅游景区安全性和舒适性。

专栏5  产业恢复提升

农业:恢复重建马烈乡高山冷水鱼养殖基地池塘100亩,恢复耕地100亩,修复农业产业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职业农民培训基地1个,新建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工业:恢复受损企业厂房3个以及配套设备设施。

旅游:建设轿顶山景区游步道约1千米,恢复观景平台1个,旅游标识标牌50个,旅游厕所5个。恢复整治古路村步游道约1.5千米(包括路面和栏杆),恢复加固古路村观景平台1个,重建旅游厕所2个,旅游标识标牌40个,新建旅游通行桥1座。

(五)自然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紧盯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修建抗滑桩、挡土墙、截排水沟等保护措施保护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地质灾害“防护墙”。

防灾减灾建设。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智慧应急综合信息化系统,提高应急信息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加快构建科学化、信息化防灾减灾体系。

专栏6  自然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

防灾减灾建设:建设汉源县智慧应急综合信息化系统。

四、重建时序与资金筹措

(一)重建时序

总体按照2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进行安排。2025年春节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2025年6月底前,恢复重建项目全面开工、涉及安全度汛的恢复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具备防汛能力;2025年8月底前,完成维修恢复工程;2026年12月前,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二)资金筹措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建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10.09亿元,具体项目按《“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详见附件)执行。雅安市、汉源县负责统筹解决恢复重建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西部〔2020〕269号)精神,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国有企业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重建。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省统筹指导、市县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7·20”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作用,统筹协调指导灾后重建,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汉源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将灾后恢复重建与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雅安试点相结合,从长远发展角度推动解决雅安山洪地质灾害“防”和“治”问题,统筹编制山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和防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二)强化方案实施

本实施方案是开展灾后重建的依据,汉源县和市级部门要严格遵守并执行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方案评估,确需调整方案的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监管

要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执行,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开展监督检查,对灾后恢复重建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竣(交)工验收及结(决)算。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灾后重建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附件:“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

附件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个数

建设地址

建设期限

恢复重建任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责任主体

市级主管部门

合计


29




100971



一、城乡居民住房

1




5000



1

汉源县农村住房水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富庄镇、马烈乡、小堡乡

2024-2025

恢复重建富庄镇、马烈乡、小堡乡等受损农村住房276户。

50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基础设施

17




54781



(一)交通

7




29804



国道

0




0



省道

1




210  



2

汉源县S435线水毁灾后恢复重建-汉源县S435线深溪沟中桥危桥改造工程

1

汉源县顺河乡、乌斯河镇

2024-2025

维修加固桥梁1座66米。

21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

6


0


29594



3

Y020新合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马烈乡

2024-2025

恢复重建道路4.82千米,建设标准四级双车道,路基宽6.5米,路面6米。

1839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4

汉源县Y015白万线(S435线至万里工业园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

1

汉源县安乐镇

2024-2025

恢复重建道路14.7千米,建设标准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7米,包含恢复重建桥梁1座,新建桥梁1座。

9949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5

马烈乡新华村集中安置点进场道路

1

汉源县马烈乡

2024-2025

新建1.24千米,标准四级公路,路面宽4米。

3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6

汉源县其他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20个乡镇

2024-2025

恢复受损四级公路57.94千米,包括路基、路面、挡防、涵洞、安防设施等。

55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7

汉源县农村公路桥梁水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安乐镇、小堡乡、马烈乡、河南乡、富庄镇、富乡乡、清溪镇

2024-2025

加固维修桥梁3座,恢复重建桥梁7座,新建桥梁5座。

3206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8

汉源县其他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重建(二期)

1

汉源县宜东镇、富庄镇等乡镇

2025-2026

恢复重建道路88.427千米,建设标准三级公路4.6公里,路面宽度7米,四级双车道20.816公里,路面宽度6米,四级单车道63.011公里,路面宽度4米。

88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二)水利

5




18581



9

汉源县马烈乡农村饮水安全恢复重建

1

汉源县马烈乡新华村、马烈村

2024-2025

恢复重建取水口5处,恢复储水池6个,安装管道102千米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866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水利局

10

汉源县人饮水毁灾后恢复

1

安乐镇、小堡乡、富庄镇、皇木镇、九襄镇、乌斯河镇等

2024-2025

恢复安乐镇、富庄镇、皇木镇、九襄镇等乡镇取水口、蓄水池,人饮设施10个,供水管线长111千米,新建水厂1个。

6885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水利局

11

汉源县护岸水毁灾后恢复

1

马烈乡、小堡乡、安乐镇、富庄镇等乡镇

2025-2026

恢复受损护岸24.59千米。

443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水利局

12

汉源县堤防水毁灾后恢复

1

汉源县九襄镇、小堡乡、富庄镇、安乐镇、富乡乡等

2024-2025

恢复受损堤防5.7千米。

35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水利局

13

汉源县灌溉设施水毁灾后恢复

1

汉源县马烈乡、九襄镇、小堡乡、安乐镇等乡镇

2024-2026

恢复重建东大堰、香林堰、联合堰及马烈乡的小支堰等水毁堰渠57千米。

29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水利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

3




3135



其他

3




3135



14

汉源县马烈乡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1

汉源县马烈乡

2024-2025

建设场坪、排水设施、供电设施、内部道路、路灯、垃圾设施等设施,安置居民40户。

1985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汉源县城内梯道损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富林镇

2024-2025

维修加固县城内鑫鑫超市旁、文化大厦旁等梯道约2.5千米。

43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汉源县城内挡墙结构安全治理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富林镇

2024-2025

恢复重建汉源县金融小区、滨湖苑小区等6处全长约629米挡墙进行结构安全治理。

72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能源基础设施

1




2200



17

汉源县35千伏及以下线路设备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

2024-2026

恢复受损35千伏线路2.1千米,35千伏以下线路70.42千米,受损配变设备容量3620千伏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2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发展改革委,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通信

1




1061



18

汉源县通信基础设施水毁恢复重建

1

汉源县马烈乡、安乐镇、小堡乡、富庄镇、乌斯河镇等乡镇

2024-2025

恢复(马烈-新华村、马烈-轿顶山-团宝山-万里-安乐、小堡乡政府-团结村、富庄-西溪)通讯杆路,重建通讯基站、传输光缆、光交接箱等设施,完善灾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等。

1061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生态修复

1




180



1.林业

1




180



19

汉源县受损林地生态修复

1

汉源县

2024-2026

修复受损林地修复2000亩。

18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林业局

四、产业恢复

8




36190



(一)农业

4




17600



20

汉源县马烈乡高山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

1

汉源县

2024-2026

一期工程建设流水养殖池塘30亩(3个基地),仓库200平方米;配套生产设施设备。二期工程规划建设流水养殖池塘70亩。

30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1

汉源县千亩粮经复合种植基地建设

1

汉源县

2024-2026

建设千亩粮经复合种植基地。配套建设产业道路、灌溉管网、加工用房等基础设施;安装太阳杀虫灯等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建设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开展农业技能职业培训,举办农民夜校;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推广套种模式。

20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2

汉源县万头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1

汉源县

2024-2026

新建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120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3

汉源县水毁耕地恢复重建

1

汉源县

2025-2026

恢复耕地100亩,配套灌溉排水、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址或异地恢复。

6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工业

3




18040



24

汉源二分厂、综合回收厂、灾后复工复产恢复

1

汉源县安乐镇

2024-2025

汉源二分厂:生产用水管道及生活用水管道恢复、新建过境雨水收集池;综合回收厂:河道堡坎加固修复、新建员工食堂及员工宿舍楼、新建备品备件库房,生产用水管道及生活用水管道设施恢复

293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5

汉源县旭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安乐镇

2024-2025

厂区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生产设施设备维修及采购

471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6

汉源县金成锌业有限公司厂房设备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安乐镇

2024-2026

恢复重建厂房,采购及维修维护设备,完善电力生产系统、生产供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

104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旅游

1




550



27

汉源县旅游基础设施水毁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马烈乡、永利乡

2024-2025

建设轿顶山景区游步道约1千米,恢复观景平台1个,旅游标识标牌50个,旅游厕所5个。恢复整治古路村步游道约1.5千米(包括路面和栏杆),恢复加固古路村观景平台1个,重建旅游厕所2个,旅游标识标牌40个,新建旅游通行桥1座。

55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五、自然灾害防治

2




4820



(一)地质灾害防治

1




3820



28

汉源县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1

汉源县马烈乡、富庄镇、安乐镇、前域镇、河南乡、小堡乡

2024-2026

通过修建抗滑桩、挡土墙、截排水沟等措施保护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82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




1000



29

汉源县智慧应急综合信息化系统

1

汉源县

2024-2025

合理规划指挥中心的空间布局,包括功能区装修、配置相应的运行设备、智能化系统建设,如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共享系统等,以提高指挥中心的信息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智慧城市平台建设,以提高指挥中心的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利用效率等相关业务;科技化防灾减灾水平建设,包括融合通信等。

1000

汉源县人民政府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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