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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5-27 16:32 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立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国税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各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比照省级相关部门职责执行。

二、老工业基地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

老工业基地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县(区)负责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本县(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转型发展道路。

三、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要坚持以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为总揽,以转化优势、特色发展为路径,不断提升老工业基地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开展老工业城市创新发展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建设一批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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