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市兵员征集质量,推动全市征兵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市政府、雅安军分区同意,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落实我市征兵工作,特别是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政府在征兵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好在组织征兵力量、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检查督导、加强征兵保障等重大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四川农业大学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征兵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本校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配齐配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校征兵工作站要正式挂牌运行,并将学校宣传、就业、教务、招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纳入征兵工作站,加大征集力度。
二、狠抓政策落实
《通知》重点对大学生士兵入伍奖励、退伍就业、优待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兵役机关要主动作为,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确保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格检查、优先政治审查、优先批准入伍。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及时主动为入伍大学生办理学籍保留等手续。财政部门要安排并及时足额划拨有关经费。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按3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政策。同时,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培训、扶持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认真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政策。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在国家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按要求单列计划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涉藏县(区)乡镇要设置一定数量职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考。要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三、加大奖励力度
为调动在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参军热情,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在严格落实《通知》文件关于奖励金发放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责安排,奖励金由民政部门负责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四、加强考核督导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征兵工作量化考评暂行办法》。从今年起,市征兵领导小组将按照评比细则的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以及大学生征兵任务完成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发放率、退兵率低于征集任务比例、无政治退兵和身体明显不合格退兵、无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等5项指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并就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市通报。
各县(区)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要建立健全征兵工作执法检查督导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相关部门在兵员征集、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大学生退伍就业扶持等方面政策不落实、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雅安军分区司令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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