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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8-17 08:37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23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1

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

雅市环审〔2023〕37号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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