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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锥桶、板凳、垃圾箱霸占公共停车位 交警:拒不整改可罚款

2024-07-27 08:20 来源:

被占的公共停车位    采访手记

被占的公共停车位    采访手记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对辖区内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清理相关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

在市区西康路东段与滨江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两户商家门前的机动车停车位被多辆电动车“霸占”。

“这些电动车是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影响停车。你们占用了,其他有停车需求的市民怎么停车?”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商家随即将非机动车放到非机动车停放位。“要是拒不整改将进行罚款处理。”民警表示,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观察到,在距离此处的机动车位不远处,便有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但商家为了方便,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

在市区西康路中段附近也有不少茶馆、商家,用锥桶、板凳,甚至垃圾桶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占用,供到店消费的市民使用。见此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罗长伟一户户为商家宣传法律知识并告知商家要是拒不整改可罚款。商户们很快都将板凳等障碍物清理,民警也对他们进行了普法教育。

目前,雅安公安交警正在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联合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联勤联动,对辖区内商户商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开展全面整治,并加大力度查处和清理。

交警提醒,道路上施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有,严禁私自非法占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商家、店铺业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私自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守法文明出行。

本报记者 李晓明

采访手记

公共停车位

岂可随意霸占?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加,停车难问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困扰。

“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能划尽划。”近年来,雅安公安交警除主干道外,在雅安城区允许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基本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或限时停车泊位。

但部分商家为了一己私利,用板凳、锥桶等长期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常常出现有车无处停、有位不能停的尴尬局面,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停车难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推动公共停车位回归公共属性,还“位”于民。广大经营者要文明经营,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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