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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雅安中院举办“如何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专题讲座,山东高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罗莹受邀为雅安法院从事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律师代表带来了一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的精彩讲座,与大家共同碰撞出未成年人审判新的思想火花。
💡为什么要做好未成年人审判?
为了国家、社会,更为了千千万万个“你”与“我”。
罗莹副庭长开宗明义,深刻阐述了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是一项关乎国家未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幸福的基石性工程。每一个涉未案件背后,都牵动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神经,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一生轨迹。未成年人审判,守护的是公平正义,更是守护民族的希望与未来。
💡如何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三大法宝”是关键。
讲座中,罗莹副庭长系统梳理了山东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和宝贵经验。她强调,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特色理念与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健全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审判机制。关键在于用好“三大法宝”——读书会、少审群、抄作业。核心在于主动思考,不能满足于机械办案,必须主动思考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探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解决方案。
💡如何创新?
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相互学习缺一不可。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罗莹副庭长分享了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敏锐发现实践中的难点、痛点,以此作为改革创新的突破口。
强化系统思维:将未成年人审判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谋划,加强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
倡导相互学习:打破地域、角色界限,法官、法官助理、律师之间,不同地区之间,都要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升。
💡如何认识辩护人角色?
——多重身份,共护未来
罗莹副庭长特别对参与培训的律师代表提出了殷切期望,她指出,律师在未成年人司法中可以扮演多元且关键的角色——专业辩护人、社会调查员、合适成年人、司法社工、普法宣传员等。
“学习是人生的‘第一智慧’‘第一本源’”,本次培训的成功举办,为我市未成年人审判队伍注入了新的思想活力和实践动能。让我们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将罗莹副庭长的经验智慧与殷切期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的站位、更深的感情、更实的举措,共同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守护万千家庭的幸福安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凡是大片,必有彩蛋!
罗莹副庭长向参训人员赠送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青少年法治普法漫画丛书《小兔冲鸭》,供大家研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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