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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伤认定决定公示规定(试行)》出台 创新工伤保险监管模式

2025-08-15 09:50 来源:

□ 转载自《雅安日报》(记者 郑瑶 实习生 杨本璐) 

作为四川省工伤认定公示工作试点单位,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雅安市工伤认定决定公示规定(试行)》。该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阳光监管体系,为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新规在全省率先提出“谁用人、谁公示”和“谁用工、谁公示”原则,首创责任明晰机制,实现公示主体精准覆盖。规定分类明确了各类用工场景的责任主体: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示;借调、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落实公示;劳务派遣实行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双公示”;建设项目则需在施工现场门禁出入口进行专项公示。新机制将超龄人员、新业态从业者、实习学生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打破了传统用工类型壁垒,实现了公示范围全覆盖。

为创新公示实施路径,平衡规范与实操需求,规定推行“线下+线上”灵活公示模式,以单位信息公开栏、厂务公开栏等线下渠道为基础,同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内部网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补充公示,以适配不同单位的实际条件。公示内容需包含工伤认定文书、举报渠道等核心要素,并允许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兼顾了公开透明与个人信息保护。

新规构建双层监督体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明确设置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并建立“单位自查+行政核查”联动监督机制。公示需公开内部监督电话、地址以及人社部门的举报电话、地址。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线索将进行快速核查,发现认定违规可依法予以更正或撤销;涉嫌违法的,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有效防范虚假认定、违规申领基金等风险。

此项试点举措通过阳光公示强化了社会监督,在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工伤保险基金加上了“安全锁”,为全省创新工伤保险监管模式提供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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