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贯彻〈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贯彻〈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若干措施》已经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53次会议、五届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雅安市贯彻《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增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雅安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
1.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劳动者提升技能和就业创业,以政策支撑稳定就业预期。用好用足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经营主体减负稳岗。落实失业保险新一轮援企稳岗政策。按要求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挖掘政策性就业岗位。开展“春风行动”、“职引未来”、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项活动、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活动,扩大青年求职实训规模。拓宽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提升县域就业容量。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进“技能照亮前程”专项行动,加快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每年各县(区)实施重点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每年各县(区)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不少于3500万元,强化以工代赈项目谋划储备包装,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3.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促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4.持续推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工具在雅扩面上量,有效满足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合理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人行雅安市分行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
5.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既有补贴政策,强化增量资金向粮食规模经营倾斜。在落实省级丘陵山区种粮大户补贴基础上,标准再提高100元/亩。推动各县(区)制定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增加财产性收益。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广“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大力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农业品牌目录、“天府粮仓”精品品牌等。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天府粮仓”精品品牌推介、四川农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不断提升“雅字号”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助农增收。贯彻落实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动员机动车回收企业进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系统,采取上门回收、集中转运等便民措施,扎实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通过立体开发林下空间、培育特色林粮产业,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省级林粮现代产业基地4个、园区2个,构建生态保护与粮食安全协同发展格局,推动林业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社会价值高效转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
7.持续推进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的受理督办,健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机制,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国家“违约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等投诉案件的转交、跟踪、督办和反馈,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纳入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予以重点关注,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存量拖欠企业账款,遏制新增拖欠行为,加大对审计查出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相应账款应付尽付。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
9.做好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做好政策宣传、实施,抓好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兑现补贴。推动儿科服务广泛覆盖,二、三级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持续抓好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强化教育支撑
11.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集约集中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效益不断优化。按照中省提标要求严格落实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确保全市无一人因贫因困失学辍学。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行,落实专业对接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推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教育统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寄宿制中学建设。根据全市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及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安排资金投向,提高教育资源覆盖效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
13.贯彻执行省级政策要求,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强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引导,逐步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保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贯彻执行省级政策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5.推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
17.依托省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落实低保、特困等救助政策。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根据省级发布提高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标准低限,结合实际调整提高保障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9.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20.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现每个县(区)建设不少于1个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制定雅安市银发经济重点产业链工作方案,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企业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效。支持推动文旅康养产业集群发展。贯彻落实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探索推动雅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1.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及更新,力争全市2025年完成增设电梯80部、更新电梯9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2.继续实施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托育消费补贴券”,一年分春秋两期发放。扩大全市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改扩建260个公立幼儿园普惠性托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23.贯彻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
24.积极争创脉动健身、乐游蜀地、驾享未来等“蜀里安逸”服务消费新场景,每年争创1个以上;新培育一批服务消费场景。落实四川省促进川菜条例,打造熊猫绿岛、雅安啤酒广场等“雅安味道”主题街区,培育美食旅游打卡地,将雅鱼宴、蒙顶茶宴、石棉烧烤、九襄黄牛肉等打造为雅安特色地方美食。指导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开展技能比赛和培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广电子版家政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证,持续优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发展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发展无人值守智慧零售、24小时餐厅等。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5.推动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加强家政专业人才培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6.积极参与家政行业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技能培训,面向社区家庭开展家政服务。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在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需求,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健全完善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
29.支持通过数字化赋能、多业态融合、特色文化注入等手段,推动传统消费场景更新迭代,每年新增培育市级步行街(消费场景、商圈)2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0.围绕培育夜间经济、周末经济、假日经济等综合消费形态,开展文旅四季促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扩大文旅新产品、新线路、新场景、新业态供给。精心策划文化旅游四季主题营销活动,实施市县企三级联动文旅惠民专项计划。修订《雅安市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奖励办法(2025-2030)》。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坚持培育“金熊猫”系列赛事品牌,积极创建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31.持续完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体育赛事活动风险评估体系,健全跨部门大型营业性演出审批联动机制。实施优秀演出节目内容免审,推行营业性演出“不见面”审批。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公安局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
32.以冰雪消费为契机,推动“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碧峰峡“雪中萌宠”、蒙顶山“雪中茶韵”等赏雪业态,推出孟获城嬉雪场、龙苍沟冰雪嘉年华等玩雪场景,打造王岗坪滑雪场、神木垒滑雪场等冰雪运动目的地。研究制定雅安市休闲度假旅游产业链图谱,建设周公山温泉度假区、草科温泉小镇等休闲度假业态,构建“冬游雅安,漫享生活”系列冰雪旅游产品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十三)发展入境消费
33.出台雅安市进一步促进入境旅游行动方案,着力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加大入境旅游宣传推广、优化入境旅游服务环境、增强入境旅游市场主体培育等,推动全市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34.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服务对外开放,助推雅安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5.推动入境游客支付系统便利化,建设外币兑换点8个,覆盖重点商家安装外卡POS机累计保持在1000家、1000台以上,巩固提升正黄时代天街支付便利化精品商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行雅安市分行
36.落实扩围离境退税政策,推动雅安茶叶、文创等特色产品打造离境退税特色店,执行“即买即退”退税支付模式,为境外旅客创造更加便利的购物体验。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37.扎实开展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创造更多有效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8.推进落实国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在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39.推进落实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0.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清算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1.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行立减模式,简化补贴兑换流程,全过程做好审计监督。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进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经营业态和模式,鼓励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42.实施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若干措施,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持续开展“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住房团购等促销活动。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3.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府规〔2025〕2号)要求,抓好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税收政策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44.推进实施城市体检,结合城市体检成果,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谋划储备,将摸底系统中的城市危旧房列入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县城)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推广房票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房票安置中配套出台额外奖励及贴息政策。支持市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5.贯彻落实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雅安市分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
46.依托318川藏公路零公里大本营等阵地大力发展汽车租赁、改装、赛事及房车露营等综合服务,丰富汽车文化和赛事消费供给。发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利用产业,推动实施二手车销售奖补政策,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现有机联动。落实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管理机制,引导二手车销售主体“升规入统”,培育壮大二手车市场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贯彻落实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
47.打造“蜀里安逸·雅至生活”消费品牌。推动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文创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打造“雅安有礼”文创品牌。推动4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文旅特色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雅安有礼”文创销售点位。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企业创新产品、业态、服务、技术。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蜀里安逸·雅至生活”系列活动,培育雅安特色消费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48.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完善相关产业链条,推动电商文旅融合发展、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电商人才培优计划。积极参与川货电商节等各类电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9.加强人工智能创新产品研发,着力提升企业人工智能算法、传感器技术和机器人控制技术,推动智能机器人在生产制造、物流配送、食品安全管理等领域应用。深入挖掘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文化旅游、防灾减灾等行业的应用潜力,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探索社会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50.深入推进“健康消费引领行动”,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医疗机构通过改扩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新增多元咨询、电子健康档案调阅、互联网+场景应用、监督管理等功能模块,开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授权查询服务。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1.推动碧峰峡、海子山、牛背山等旅游场景丰富低空飞行器观光、无人机旅拍、娱乐飞行体验等低空旅游业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52.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稳步拓展行业运用场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探索将无人机技术应用到应急抢险,边坡排危,现场勘探等工作中。持续打造水路旅游客运航线,加快旅游船舶和港口码头升级改造,加强水上旅游设施和旅游要素配套,全面提升水路旅游服务品质,不断丰富水上旅游产品、拓展涉水消费场景,形成水上旅游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53.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组织参加外贸优品中华行(四川站)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出口信用保险纳入地方外经贸发展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
54.将企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机制运行和“一函两书”运用,利用“工会+法院+人社+司法+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等推动解决带薪年休假落实难问题。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带薪年休假制度履行职代会民主程序,落实情况接受职代会民主监督。通过“送法到基层”、“法律七进”、川工之家APP“家在雅安”平台等深入职工宣传带薪年休假的法律法规政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55.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实行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的休假模式,增加休假频次,实现弹性错峰休假。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依法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6.综合考虑课程时间和学期放假收假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57.贯彻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对标培育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配合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环境监测评价。积极支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消费品和服务消费领域标准研究,构建更加完善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相关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投诉信息公示力度,优化拓展投诉信息公示渠道。积极推动经营者成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单位,将消费争议化解在源头。实施失信惩戒,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动优化平台规则,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净化直播电商生态,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秩序。强化广告监测,提升短视频、直播营销中的广告监测条次数量。加强消费品召回监管,推进320余批次消费品市场购检。依托“铁拳”“春雷行动2025”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突出民生产品及高风险产品,加强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助推电视服务提供商在官网、APP等渠道公示收费标准、项目和服务内容,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8.持续推进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工作,落实“开机看直播、提升消费透明度”目标,建立用户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治理成效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
59.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名山区、汉源县完成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积极发展智慧新零售,推动传统商超百货等实体店改造升级,优化提升消费商圈临时停车、充电等服务配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0.联合有关部门在雨城区和平南路、先锋路、南一路、二一路,经开区德坤广场等地方科学划定夜间聚集区域“潮汐”摊区,并加强时段管理;指导各县(区)科学合理设置夜间餐饮聚集区域“潮汐”摊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1.指导做好重要节假日、旅游时段等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加大重点区域公共交通运力投送,深化景区与运输企业合作,探索“车票+门票”消费模式,鼓励开通雅安火车站至旅游景区客运专线,逐步扩大景区直通车覆盖范围和知晓度。根据旅客流量,适时动态调整火车、客车发班频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
62.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原则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合法、安全、公开等要求,督促指导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严格履行义务。在节假日适时延长雅安市博物馆等公共博物馆的服务时间。进一步优化民生服务行业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强化交通组织和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63.因地制宜优化汽车消费管理方式,完善便利化措施,优化购车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便利性,有序保障家庭购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4.推进落实雅安市开展文旅商务住建领域文旅四季促消费、住房消费升级提质、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商邮政融合发展、入规上限主体培育等提振消费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春赏繁花、夏沐清凉、秋观红叶、冬嬉冰雪”四季主题举办消费促进活动,市县联动全年累计投入促消费资金预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带动消费超5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65.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讲培训,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强电子化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在采购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等问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执行《市属监管企业阳光采购实施办法》(雅国资党委发〔2024〕28号),优化雅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入库管理,吸纳更多优质供应商加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6.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跟进负面清单最新动态。持续收集社会各方面意见,跟踪关注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7.配合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准入关,严格开展持证企业监督检查。每月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线下“百姓点检日”活动,全年安排“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不少于540批次。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内容、方式等。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景区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打击生产源头和流通环节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8.配合省住建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实现全市工程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梳理公布雅安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县(区)充分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平台,进一步优化用水用气联合报装流程。研究制定推进水电气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推动水电气管线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支持各地改造供水供气老化管道64公里,突发性停水停气频次和时间在2024年基础上减少5%。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
69.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促消费政策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增强政策合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0.贯彻落实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推动银行机构加强财税与消费政策的协同,切实提升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
71.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文旅体育、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持续做好“两新”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2.推动熊猫绿岛、时代天街、万达广场等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步行街优化升级,培育文化休闲、娱乐健身、教育培训等新型服务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73.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政策,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雅安市分行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
74.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围绕大宗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重点领域“量身定制”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最大限度降低利费水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引导保险机构针对消费场景,持续加大旅游综合保险、质量保证保险以及特色农险的推广力度。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75.贯彻执行省级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指导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中发展潜力大且有融资需求但无抵押或抵押物不足值的规模小、轻资产的中小微企业争取“天府服保贷”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雅安市分行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
76.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消费,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工会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适当提高会员节日慰问标准、扩大开展职工疗休养、丰富拓展职工文体活动和加强职工健身活动等,进一步释放职工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77.落实消费帮扶举措,引导联村帮扶单位、社会帮扶各方力量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8.市、县(区)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9.持续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畅通消费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流通渠道,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推进有奖发票活动(目前暂不支持对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展布奖、摇奖等操作)。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81.积极落实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以及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