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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870035/2026-0002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雅办函〔2026〕10号
  • 成文日期: 2026-02-24
  • 发布日期: 2026-02-28
  • 有效性: 有效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2026-02-2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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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5〕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雅办发〔2020〕16号)同时废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

川办发〔2025〕5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公共安全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动态调整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推动《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

四、公共资源交易要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深化信息互联共享,着力优化平台服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五、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40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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