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北郊组团“西康记忆”项目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定雅安市北郊组团“西康记忆”项目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的请示》(雅自然资规〔2020〕26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北郊“西康记忆”项目区域现行城市总规中规划的两处商业用地整合优化为一宗商业用地。
二、规划主要指标如下:
用地面积:18011平方米(27亩)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24米
机动车位:178个
三、其他按相关规划或规定执行。
请你局加快《雅安市北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严格将批准的“西康记忆”项目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在《雅安市北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
此复。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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