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市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18〕20号)精神,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地税、国税职责和工作,自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挂牌之日(2018年7月5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及所属税务机构承担。
上述规范性文件需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最新文件:
-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7-21
-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25-07-21
-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2025-07-04
-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2025-07-04
-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2025-06-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