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870035/2014-01272
  • 公文种类:意见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雅办发〔2014〕31号
  • 成文日期: 2014-09-11
  • 发布日期: 2014-09-11
  • 有效性: 有效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实施意见

2014-09-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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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58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面貌,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家园,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农民主体”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以推进幸福美丽新村为抓手,以“四改三建三清”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为导向,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努力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用电、通讯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80%左右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4年,集中开展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护、环境污染防控等工作,实现短期内农村环境有明显改观;启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重点打造35个试点示范村。2016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00个;2020年,基本完成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改变,群众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和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全市建成一批新农村综合体,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普遍达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高科学规划水平。

以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为统领,注重统筹11个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进一步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因地制宜,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适度聚居的原则,优化中心村和一般村布局。科学规划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和不同类型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加强与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旅游及农业产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注重城乡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理念上,要遵循生产、生活、生态“三合一”的农业农村空间结构,尊重千百年来形成的乡村文明,尊重和保护村庄文化遗产、地域文化特征及其自然特征的混合布局,尊重传统院落民居建筑风格、前庭后院、依山就势、上台地就林盘和现有山水脉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展现“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二)坚持把安居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改善农村住房条件。

1.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抓住灾后恢复重建机遇,把住房重建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农村危房调查进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整合各类资金,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农村住房建设标准,控制新建农房宅基地户均用地规模和人均用地面积,为实施城乡增减挂钩工作奠定基础。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把扶贫解困作为推进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先难后易,攻坚破难,采取专项投入、资金整合、财政支持等办法,通过政府兜底、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配套建设廉租房等形式,注重基本保障和基本功能,切实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

3.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坚持农房选址“三避让”原则,强化“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责任意识,强制推行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农房技术服务指导,强化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村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建筑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分级培训,提高施工技能水平,确保新开工建设的农房达到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要求。

4.推进农房节能环保建设。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型环保材料,提倡使用本土环保建材,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力度,推广节能炉灶和新能源燃料用具,建设绿色民居。大力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在适宜地区大力普及户用沼气,推动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突出抓好新建聚居点建设。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保护文化”的基本原则,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三避让”的要求,开展村庄布局、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新村聚居点建设尽可能充分利用原有村落,坚持节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严禁随意浪费耕地。新村农房的户型、风貌要紧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设计,注重风貌的统一、协调,要体现雅安的自然生态特色、民风民俗和历史文化元素。大力推广“微田园”,保持农村特色和田园风光。加快推广以沼气、电力、天然气等为主的清洁能源建设,每个聚居点原则上都应建有集中沼气池。新村聚居点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为4.5m,次要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为3.5m,入户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为1m。每个聚居点应建有1个垃圾集中收集池(站、点),过往人员较多的交通道路路旁应因地制宜建有垃圾收集池(站、点)。要建设必要的集中式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标准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不低于一级b标)。有条件地区生活污水应实行集中收集排放,加强入户污水收集支管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

2.提升改造旧村落。加强村庄特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注重保留和突出村庄原有的特色资源、地貌和自然形态。加强对传统院落民居的调查摸底,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传统村落。深入挖掘和传承茶文化、熊猫文化、红军文化、花灯文化、藏彝民族文化等雅安乡土文化,展现乡土气息、乡村情趣、乡愁历史。注重保留村落古建筑、原生产生活方式和名木古树、古井、古路,注重传统村落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融合,体现古老院落民居原有风格风貌。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要制定专门的保护措施。突出村口、路侧和滨水地带打造,引领面上的改造提升。着力推进“四改三建三清”工程,按照《雅安市幸福美丽新村“四改三建三清”标准》,大力加快推动农房改厨、改圈、改厕、改庭园“四改”工程,着力建好入户路、清洁能源、垃圾池(站、点)“三建”工程,持续推动清理沟渠、清理垃圾、清理杂物等“三清”工程,改善村庄面貌。

3.注重散居农户建设。加快农户厨房改水改厨,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提高热效能,改变烟熏火燎、柴草乱堆的状况。农村生猪散养户尽量做到人畜分离,人居房屋与畜禽圈舍最好间隔4-5m以上。推广户用沼气池建设,畜禽圈舍必须有沼气池或储粪池,粪污排入沼气池或储粪池,推行盖板排水渠和以沼气化粪池为主的厌氧化简易处理。因地制宜引导有条件的农户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菜、粮、茶等)”生态家园模式建设。开展庭园改造,加快房前屋后空地空坝改造,推进一户一庭院建设,营造整洁、生态、简朴、宜居的人居环境。加强入户路建设,硬化路面,确保通行安全、方便,解决行路难问题。散居农户相对集中地应设垃圾池(站、点),以便统一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参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2031-2013)、《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性技术指南(试行)》(hj-bat-9)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中的分散处理模式要求执行。重点对厕所及圈养畜禽化粪池(上清液)和厨房、洗衣、洗浴等排水进行收集处理。

(四)按照“1+35”配置标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雅安市幸福美丽新村规划建设导则(试行)》和《雅安市幸福美丽新村“1+35”配置标准》,把新村建设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进一步规范新村建设标准。按照建设标准,从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置、社会民主管理等方面,落实具体建设目标,实现新村产业、交通、通讯、饮水、购物、绿化、垃圾处理、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民主权利、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功能配置,健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内容,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切实满足新村居民生产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需求,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

(五)坚持示范引导,着力推进特色镇村建设。

1.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小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要以特色为生命力,围绕“挖掘城镇文化内涵,发展特色产业经济”主题,结合优势产业、地域、民族和历史文化等特色,科学规划,明确定位,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商贸镇、旅游镇和工业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今年突出抓好16个特色小镇建设。2020年,建设特色生态文化旅游风情小镇30个。

2.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将农村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作为我市推进农村灾后重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总牵引,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以新村聚居点建设、旧村落改造提升、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为抓手,坚持规划引导、产业先行、农旅统筹、设施配套,整体推进新型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综合配套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旅游发展型、园区带动型、村庄整治型等各具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模式。特别要立足生态优势,将生态理念融入新村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建设具有雅安特色的生态村落,凸显生态特色,彰显生态文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区)人民政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财政、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运输、电力和通讯等相关部门、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建立统一完善的信息系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年210日前将本年度实施计划及上一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由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牵头汇总后报市政府。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要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

(二)创新投入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重点向中高山区倾斜。统筹农村土地连片综合整治、交通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创新投入方式,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市场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村民主体。坚持“建管并重”,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督查和考核。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深化村民自治,畅通民主渠道。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推广新村成立业主委员会管理新村的做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新村内房屋风貌、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逐步完善基层选举、议事和公开、述职、问责等监督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进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积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带动村民投工、投劳、投资,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居住环境、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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