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870035/2014-0126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雅办发〔2014〕30号
  • 成文日期: 2014-09-02
  • 发布日期: 2014-09-02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4-09-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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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28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专项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463号),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及总体目标

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按照国家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全市八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到2018年,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具体目标:

(一)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正常,基本消除城区、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超“大班额”现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基本均衡。

(二)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左右。

(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到2017年,“三通”(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90%;建好“两平台”(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城市“择校热”和特殊群体受教育问题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创新机制

围绕上述目标,立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国家、省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二)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坚持“补短板、保基本”政策,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保障边远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需要,并向必须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办学的基本需要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全面消除并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通过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住房保障、表彰奖励等政策倾斜,促进县域内教师合理交流,引导鼓励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五)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信息技术教育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边远薄弱学校辐射。

(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通过合理划分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试行学区化办学、加强监测评估等措施,促进县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七)建立特殊群体教育扶贫助弱机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教育权益。

三、推进措施

(一)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通过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各项建设项目和资金等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合理确定学校布局布点的基础上,统筹义务教育各类工程项目和建设资金,从最薄弱环节入手,以校为单位,具体分析每所学校办学条件缺口,确定建设重点,科学编制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规划和分年计划。重点支持我市“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薄弱学校推进标准化建设,保障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宿舍、床位、食堂等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好中央和省筹集的项目资金,确保各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到2018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全市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列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促进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严格按核定编制补足配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加大农村、薄弱学校和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从2014年起,启动教师“县管校用”改革,建立县域内职务职称、薪酬待遇、评优选先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激励机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任教,逐步实现县域内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办法,明确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重点、比例等具体要求,2018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改革目标,全市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以“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在我市边远艰苦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布局合理、实用适用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工委。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逐步提升学校网络宽带覆盖面。到2014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班班通达到40%2015年达到60%2016年达到80%2017年达到90%;提升学校接入互联网的带宽,城镇学校接入达到100m,农村中心校接入达到10m2014年底全市接入互联网达到上述标准的学校达30%以上,2015年达50%以上,2016年达70%以上,2017年达90%以上。加快校园网建设,依托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和四川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扩大学生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范围,到2014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和教师在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达到70%2015年,达到90%。加快雅安教育城域网资源和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城域网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国家“改薄”等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到2014年底,全市农村教学点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接收终端全覆盖,到2018年,全市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建有数字教育资源中心。在每个县(区)建设1-2个数字图书馆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学校,引领中小学加快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实施四川省教育信息化“3211”工程,组建雅安市教育技术信息管理中心和雅安教育信息化培训基地,加强教师和技术人员信息化培训。指导106个教学点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实践应用。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机制,采取开设远程交互式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同步推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工委。

(四)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难题。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完善小学升初中办法,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并达到50%以上。打破校际间管理界限,实行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以“优质教育链”建设为平台,采取“连锁办学、对口带动、辐射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区域名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监测和督导评估,督促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工委。

(五)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字典,发放生活补助)扩大为“三免一补”政策,2014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学生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同时免除全市61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15600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初中、高中毕业升学考试政策,确保他们不因户籍或异地生活而影响升学、失去公平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将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免费教育范围,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工委、市妇联、市残联。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残联、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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