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采取备案保证金制确保雅泸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及时复耕

来源:
2008-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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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荥经县对雅泸高速公路的施工方实行占用临时土地交纳复垦保证金制,按照土地整理1万元/亩的标准,由县财政专户专储备案保管,待工程完成后由施工方恢复耕作土 地,验收合格后返还土地复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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