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落实四项措施 提升审判质量
雅安日报讯9日,记者从石棉县法院了解到,在推进庭审规范化工作中,石棉县法院采取加强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部门沟通、组织庭审巡查“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审判规范化水平,确保审判质量。
在加强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方面,在成立庭审规范化指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部署和指导开展庭审规范化工作的同时,专门成立庭审规范化常规评查小组,并确定评查小组成员,针对在评查中发现的细节问题,通过建立和健全庭审规范化长效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庭审判规范化检查,提升案件质量。
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完善对庭审直播、录播视频提供技术保障。还积极组织庭审巡查,促使庭审规范,由纪检组和监察室对各业务庭办案人员是否准时开庭、庭审程序是否规范、司法礼仪是否良好、庭审用语是否文明等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将发现的庭审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促使庭审程序趋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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