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和集体 我市17个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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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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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昨(1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13名个人和4个集体获得表彰。

  宝兴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郑胡刚,天全县委书记赵昌林,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崇辉,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芦山县龙门乡党委,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雨城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古国琦等10名公务员,被给予记一等功;雨城区姚桥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宝兴县大溪乡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个公务员集体,被给予记一等功。

  据了解,全省评选表彰活动4年一届,本届评选活动从去年6月启动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集体研究等方式评选推荐了表彰对象。

  记者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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