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采取四条措施迅速开展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
2008-05-1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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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消除因地震造成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震后社会安全稳定,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迅速采取了四条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车站、企业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目标,深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
  二是对辖区安全生产单位再次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各个单位和行业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登记。
  三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需马上整改的,当场进行整改;需限期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且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坚决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到岗到位,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审签领导: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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