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已上调售价还未调我市天然气供应限量

来源:
200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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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天然气公司出了新规定,限定居民用户每月每户最多只能购买100立方米的天然气,我们觉得很不合理。”3月31日,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的热线电话反映。
  是什么原因导致天然气限量出售呢?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部门。
  “由于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而我市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依然未作出调整。”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曹主任解释说,“所以公司出台这样的规定,希望在 保证居民用气需求的同时,能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
  据介绍,1999年7月1日,天然气正式走进了雅安市民的生活,当时的销售价格是每立方米1.10元。两年后,到了2001年,经市政府和市物价部门的审批,我市天然 气销售价格作出了首次调整,上调了0.03元。于是,天然气每立方米1.13元的销售价格一直延续至今。 “前几年,天然气的进价是每立方米0.85元。”曹主任回忆说,“但去年末,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2005年12月2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改革天然气的出厂价格。 如今,天然气每立方米的进价上涨了0.115元,变成0.967元。”
  据悉,国家发改委此次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是为了促进节约用气,优化用气结构,促进天然气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
  天然气的成本上调了,但我市的销售价格依然“纹丝不动”,这使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显得有些“吃力”。“我们现在是亏着本在卖天然气啊!”该公司的人士表示。
  那么,天然气公司“限量出售”的规定,是否具有合法合理性呢?
  “天然气公司与居民用户之间是平等的买卖关系,由于天然气销售在我市属于垄断行业,天然气公司单方面作出‘限量出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有失买卖关系中的平等 交易原则。”郭凤林律师认为。
  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天然气公司‘限量出售’的规定有其合理性。该规定建立在确保居民用户的需求、保证天然气的供应工作的基础上。”该 负责人表示,市政府有关部门都在积极筹备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至于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会提高多少还不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其调整幅度可能较大。”记者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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