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抗震设防备案制度 提高全市各工程防震能力
雅安日报讯 昨(20)日,记者从市防震减灾局获悉,我市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要在当地政务中心防震减灾局窗口办理抗震设防备案,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备案制度的实施,将会有效提高全市各类建设工程防御地震的能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于2月17日正式下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的通知》,决定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备案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由市、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分级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管理工作。
记者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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