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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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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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郑胡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杨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县委副书记王东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了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审议通过《法治芦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芦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送审稿)》《芦山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听取了飞仙关镇、县公安局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郑胡勇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芦山建设,成绩“可圈可点”。一是推进有力度,法治芦山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示范有高度,坚持高位对标、高点示范,圆满完成全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三是为民有温度,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就如何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郑胡勇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县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芦山的生动实践,坚决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芦山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法治芦山建设水平。要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攻坚克难,着力在法治助推芦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中率先突破,全力抓好法治领域争创工作、决策法治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要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司法过程与结果公开,使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基层治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过硬法治工作队伍。要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把关定向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当好“参谋助手”,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郑胡勇强调,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尊法护法的使命感、推动法治的责任感,牢记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着力推进法治芦山建设,为深入实施追赶跨越、绿色崛起“1442”总体发展战略,奋力书写“传奇古姜城·魅力新芦山”时代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县领导郑华东、刘永虎、郑国君、黄志琼、杜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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