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3月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郑胡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杨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县委副书记王东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了2
郑胡勇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
就如何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郑胡勇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县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芦山的生动实践,坚决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芦山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法治芦山建设水平。要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攻坚克难,着力在法治助推芦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中率先突破,全力抓好法治领域争创工作、决策法治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要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司法过程与结果公开,使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基层治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过硬法治工作队伍。要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把关定向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当好“参谋助手”,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郑胡勇强调,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
县领导郑华东、刘永虎、郑国君、黄志琼、杜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