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20条措施 加快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张婧)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6月16日施行,有效期为3年。《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一流要素环境、一流创新环境、一流法治环境的“四个一流”营商环境,为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聚力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重点事项集成快办、推动政务服务改革走实走深、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高效兑现、推动市场准入和退出畅通高效、推动招投标(采购)交易成本降低等5条措施。具体举措中,我市将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受理专窗,在政务服务网开通“一件事”服务专区,建成12345热线“一件事”专席,为企业群众提供7×24小时的咨询解答;同时,开展圈层化政务服务改革,为企业提供跨区划、片区化、集成式服务,推动川藏经济协作政务服务改革;新政出台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等向社会公开,通过金税系统、四川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向企业精准推送。
如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实施意见》提出降低用地成本、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水电气成本、缓解用工难稳工难、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加大新型要素供给等7条措施,聚力打造一流要素环境。
围绕聚力打造一流创新环境,《实施意见》明确了着力科创能力提升,着力科技创新企业培育,着力科技成果转化,着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4条措施。我市将进一步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在雅集聚人才的八条措施,高水平构建“政府搭台、企业主体、高校参与”的创新平台,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加快科技成果、核心技术转移转化,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点、工作站全覆盖。
围绕聚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实施意见》提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涉企案件办理、规范涉企监督执法、加强企业权益保护等4条措施。我市将动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推行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等在线服务,推广“综合查一次”机制,推行行政执法检查“亮码入企”,深入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