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3+1”产业用电效益情况分析
2009年,我市“3+1”产业中58户规模以上电力企业产值55.3亿元,上缴税金(国税+地税)6.4亿元,占全市工业税收的33.5%;20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用电量38.6亿千瓦时,工业总产值为132.1亿元,单位用电产值3.42元/千瓦时;上缴税金5.1亿元,占全市税收的20.3%,占全市工业税收的26.6%,单位用电创税0.13元/千瓦时。“3+1”产业用电效益情况如下:
电冶:74户规模以上企业年用电量23.3亿千瓦时,占“3+1”产业年用电量的60.3%;工业总产值为49.6亿元,单位用电产值2.13元/千瓦时;上缴税金1.7亿元,单位用电创税0.07元/千瓦时。
机械制造:25户规模以上企业年用电量1.52亿千瓦时,占“3+1”产业年用电量的3.95%;工业总产值为27.8亿元,单位用电产值18.21元/千瓦时;上缴税金0.89亿元,单位用电创税0.58元/千瓦时。
农产品:80户规模以上企业年用电量2.25亿千瓦时,占“3+1”产业年用电量的5.82%;工业总产值为32.4亿元,单位用电产值14.42元/千瓦时;上缴税金1.06亿元,单位用电创税0.47元/千瓦时。
新材料:29户规模以上企业年用电量11.5亿千瓦时,占“3+1”产业年用电量的29.9%;工业总产值为22.3亿元,单位用电产值1.94元/千瓦时;上缴税金1.42亿元,单位用电创税0.12元/千瓦时。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3+1”产业中工业产值、税收贡献最大的是水电及电冶产业,单位用电产值、贡献税收最大的是机械制造业,其次是农产品加工业,新材料、电冶产业单位用电产值、贡献税收相对较少。新材料产业中单位用电产值、贡献税收相对较大的是新型干法水泥和多晶硅,电冶产业中单位用电产值、贡献税收相对较大的是特种合金和铅锌洗选。因此,在电力紧张时优先保证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和新型干法水泥、多晶硅、特种合金等企业用电。(审签领导:张国荣)